曉得 wrote:因為影片無法顯示該...(恕刪) 針對你第一點所說的我很質疑直行車是綠燈~那橫向車道不應該是紅燈??如果你說的是正確的舉發一定要照到燈號那以後只要後面沒有人大家就可以盡量違規側邊舉發的人是照不到燈號前面舉發的人是照不到車牌這樣對嗎??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舉發一定要照到燈號 是的等樓主收到檢舉回覆內容就知道2013年09月16日台北市承德路、長安西路口交通號誌因為漏電短路,造成直行綠燈與紅燈同亮故障騎機車的學生與一輛行駛南北向的統聯客運相撞,造成騎士當場死亡交通號誌有可能故障異常所以檢舉一定要照到行車方向燈號以及清楚的車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