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我非常仁慈,前年9月我機車直行閃黃燈路口,因為同向汽車被前方轉彎處紅燈塞住,我過路口時速約40,結果一輛自小客從對向左轉,雙方因塞車路段無法察覺來車,我就被撞了。
起身以為沒事,所以互留電話後就各自回家,沒報警,只跟他要幾張衛生紙擦三四處磨破皮的滲血,回到家才發現我的GARMIN手表表面破裂,隔天我還去上班,到晚上就完蛋了,應該是撞擊導致膝蓋發炎,結果四天無法行動。
這件事我沒跟對方索討,原因是我認為過閃黃燈路口,加上同向汽車都已停止,我自己不小心所致。
最後損失就是
1.機車破殼,排氣管位移,最後只將排氣管重新鑽螺牙鎖好:200,一個月後換新車:61000元,舊車送親戚,運車費:600。
2.手表送回原廠:1880
3.身體急診照X光、骨科看診:900
4.請了2.5天特休:0
樓主這件事就讓保險公司去跑吧,基本上如果不是中年以上的人,一點小碰撞,頂多就是擦傷瘀血,不會像我一樣要躺四天的。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