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430 wrote:自從我用了win10...(恕刪) 只是要剪部分片段出來做為檢舉用途的話推薦 「格式工廠」,完全免費,也不會有浮水印、廣告這種東西不過格式工廠有點奇怪,同樣都是Win10,同樣版本的格式工廠,家裡的電腦剪出來的影片就很正常;公司的電腦剪出來就像在看馬賽克迷片一樣= = 如果你遇到這種問題的話,就再另尋它法解決吧.
整個新北市處理最慢的就是新莊分局非要等到三個月快到了才要開單上次還慢到需要永和分局幫忙處理就算負責區域包含林口上面的長官也該調配一下人力三個月之前的違規誰還會記取教訓壓力鍋 wrote:那個慢慢吞的新莊分...(恕刪)
壓力鍋 wrote:那個慢慢吞的新莊分局,我十月初檢舉的雙黃線逆向逼車 如果是用新北市檢舉交通違規的專頁檢舉,新莊分局大概已設定都是於三個月前的1~2天才會寄通知給檢舉者。但是實際違規車主應該很早就收到罰單,以上參考。也就是今日12/20,新莊分局只會回覆9/21的檢舉案件,所以您10月初的檢舉案,應該要明年1月的 D-1 日才會收到。例如檢舉日是10月5日,收到回覆會是1月4日。哈哈,習慣就好!
rx7-94137 wrote:不會喔,前幾年一天同時收到兩張警察拍的禁行機車罰單,而且拍攝日騎只隔兩天 大概是警察自己舉發的都比較快,但民眾檢舉的就不一定。之前在台北大度路也有檢舉沒打方向燈也不看鄰車就硬擠的車子,台北這邊就滿快的,大約一週就回覆了。這樣看來新莊分局真的很慢。其實我很懶得檢舉交通違規,要花時間剪輯影片,還要確認是否有清楚的車牌截圖,處理個一兩件就投降。但那種逆向強行超車、近距離硬切車道對騎機車的我威脅感很強烈,這不檢舉很難消氣。
民主社會不能要求「非法之平等」,這不是常識嗎...你殺人被抓到,你能在法院上對法官說:「也有人殺人,為什麼沒抓到,卻抓我」?或是對警察說:「紅燈右轉一大堆,為什麼只抓我」?有證據就拿出來,一起罰,不要說這五四三。
WOLFLE wrote:有證據就拿出來,一起罰,不要說這五四三。「...(恕刪) 問題是有人亂修法,限制民眾拿出證據啊你今天違規,檢舉你的人也違規,然後兩者都有互相拍到. 結果你想說算了放他一馬,結果1、2月後收到那時他檢舉你的罰單,請問你做何感想? 立志當專業檢舉人,從此以後任何一點違規都檢舉?!
dylan_fjshih wrote:請您看我下面留存的檔(2017-1-06)就知道我為何留下來(但我忘記我有沒檢舉那輛闖紅燈的Nissan...)塞車 燈號變好快 連警備車都...若網塞中 請稍候 Sorry 樓主的車是不是占用到了機車停等區有沒有一併處裡一下
我是建議應該修法對於一段時間內檢舉達到一定次數的達人其車身外觀應該貼上 "本車有違規取締" 字樣以善盡 [告知明確性原則]畢竟法律不是以處罰為目的,而是以提醒、教育為目的。檢舉達人既以處罰為目的進行檢舉,以先履行告知義務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