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媽媽出社區地下室,沒依規停車再開,也就是出斜坡後停止再開,一口氣衝出去撞凹BMW車門,自己輕微腦震盪與機車維修外,還要賠對方車損3x萬臺幣。不爽自己買單,反告守衛沒有交管,但~社區交管因視角關係,24Hr交管只管近不管出。守衛告不成再魯管理委員會....
林雍勳 wrote:某天上班途中綠燈直...(恕刪)機車沒修騎的很害怕加上有受傷是否我也能跟他申請醫藥費+精神損失? 現在的車廠都很會趁火打劫, 車主也樂得享受"很貴"的感覺,小機車很吃虧, 但只要有小擦傷 就可以去告對方傷害,刑事案件, 不可能再把所有事情推給保險, 對方也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