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就是我國許多用路邏輯用路倫理極差的範例.車流慢不是你就立馬應該變換車道!要回家還有一兩個交流道外,守在原本車道耐心一下,才是最好的用路邏輯.上來的小鴨比樓主更差,會用到路肩通行只有一個可能,跟著車流就下交流道.樓主跟前車慢慢趕過最內車道,其實並沒有被耽誤到多少,往外側使用車道趕速,雖然無法可管但是風險就會增加.不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天天用路,對慢一下下完全無法忍受,立刻就變車道,也沒判讀出變來變去也快不了多少的用路人感到無奈.路很寬很鬆大家不會近迫,車流略多再會往前擠也就早幾分鐘到家,卻要負出許多風險.這就是用路邏輯.
未賽已三鐵 wrote:會用到路肩通行只有一個可能,跟著車流就下交流道....(恕刪) 這點有些不正確喔!!!路肩一直開放到交流道的 才是跟著下交流道有些路段開放路肩 一直到禁止使用路肩 之後不見得會立即出現交流道
donglonglong wrote:後來雖然有追上去小小警告一下,不過好像還是送他一張罰單比較能消我心頭之恨啊...(恕刪) "小警告"很多此一舉! 因為對方一點被警告的感覺也沒有!要給警告, 最直接簡單的方式就是開單給他幾個星期後他繳錢時的警告比你去 陪跑 好且明確!
pafupafu wrote:還可以再加一句違規達人就是我違規我方便,你守法我笑你,你檢舉我幹譙你。 其實我後來又想到一句更貼切的說法:我違規我佔便宜,你守法我吃定你。被檢舉...怎麼可以這樣!違規的比較大聲就對了,想讓檢舉人被公幹,結果自己變成過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