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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護理師無奈違停3個月苦吞14張罰單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新聞裡的這段話是唬爛的喔:


新聞的罰單照片日期,看的清楚的有5/24, 5/30, 5/28, ?/27, ?/21 , ?/22

上面也沒一張是相同日期的

和上次的"睡一覺醒來被開4張罰單"新聞一樣虎爛,明明罰單日期都不一樣,

就硬是要說民眾可以2小時檢舉1次


真的2小時可以檢舉1次,那個正妹3個月就不是只收到14張了,應該是40張
誰管你罰單,
交出正妹的圖!
pafupafu wrote:
新聞的罰單照片日期...(恕刪)
提到治裝費是敗筆,
不然,醫護人員的確蠻辛苦的~
另外,紅線是禁止停車區,不管內外,這應該是交通常識,
但很多人都以為紅線內不算違規,到底是怎麼回事~

koyasu0955 wrote:
詳內文無奈違停 ,...(恕刪)

使用者付費~
所以.....

只要長得正,就不可以檢舉他【違停】嗎?


跪求照片.....
支持廢除檢舉制度

現在是人人有手機,人人當就當警察!

pingyingtu wrote:
誰管你罰單,
交出正妹的圖!


正妹圖請找蘋果日報這一位要

內文最後有寫報導人--->(石秀華/高雄報導)
沒有正妹圖,這棟樓沒有討論下去的意義了。
cowwcow wrote:
支持廢除檢舉制度

現在是人人有手機,人人當就當警察!(恕刪)



實際上人人有手機,

敢檢舉願意花時間檢舉的還不到千分之一,

政府應該要改成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拿,

讓大家踴躍檢舉拼命檢舉,

讓道路毒瘤和害蟲消失


違停固然不對,但當警方收到檢舉人的案件是否應該在短時間內告知並警告違規人避免違規者再犯同樣的錯才是警察真正的職責,而不是傻傻的只會處理檢舉民眾的罰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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