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新聞裡的這段話是唬爛的喔: 新聞的罰單照片日期,看的清楚的有5/24, 5/30, 5/28, ?/27, ?/21 , ?/22上面也沒一張是相同日期的和上次的"睡一覺醒來被開4張罰單"新聞一樣虎爛,明明罰單日期都不一樣,就硬是要說民眾可以2小時檢舉1次真的2小時可以檢舉1次,那個正妹3個月就不是只收到14張了,應該是40張
cowwcow wrote:支持廢除檢舉制度現在是人人有手機,人人當就當警察!(恕刪) 實際上人人有手機,敢檢舉願意花時間檢舉的還不到千分之一,政府應該要改成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拿,讓大家踴躍檢舉拼命檢舉,讓道路毒瘤和害蟲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