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有可能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但是對方必須先拿出證據.所以,你婆婆這邊基本上在對方提告之前不必擔心.若是有提告,就看對方法準備什麼東西.因為法官一定會先開一個準備庭,叫雙方先各自給對方一個說法,然後下次攻防.
stellary wrote:我只是提出另外一種...(恕刪) 這件事 關鍵點只有兩個地方第一 騎士的筆錄第二 監視器畫面 如果你弄得到的話如果騎士咬定是因爲閃你們而摔倒受傷誰還跟你走交通法則 當然走過失傷害
robin0222 wrot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恕刪) 很多人都是靠FU在開車滴....."反正我先轉,對方一定會減速""我感覺距離夠啊""他一定騎很快""我先到路口準備左轉的啊".....是啦...是可以靠FU在路上行走啦!!但是出事了,就要靠法規來處理了....
米白目 wrote:婆婆30%....至於過失傷害成不成立,這就有得商榷了... 這是有撞到的情況應用的是撞違停車的觀念撞上去的後車為主要責任但,樓主的案例是沒撞到事故經過:前車減速,跨雙黃至對向車道同車道後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反應不及,煞車打滑摔車前車跨雙黃,侵犯的是對向順行車路權同車道後行車,本來就有注意前車、保持車距的義務所以主要肇事責任,還是後車後車大概只能用這條來凹前車:『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如果想要多凹前車,後車也要跨雙黃撞上去,才凹得多...
車禍最怕對方有受傷你沒受傷,建議趕緊去探視對方請求和解,花點小錢趕緊處理,記得和解書要寫.第一時間沒好好處理,對方親友七嘴八舌的建議提告過失傷害,花的時間與金錢就難以想像了.當然如果覺得本身沒責任的話可以賭一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