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wu31005 wrote:因為小弟的同事今天跟我說,他絕對騎車開車從來沒有違規過,我認為是屁話, 你覺得你同事講屁話,應該當面嗆他"聽你在放屁",而不是跑來這兒問大家要不然不敢當面嗆,那最少可以下班時跟在他車後面,你不就知道他有沒有違規過了如果有違規,還可以檢舉他咧,用罰單打臉他的屁話跑到這兒來問,我們又不是你同事,哪知道你同事會不會違規
我會忍不住的超速,剩下。。不會違規。不過。。 這也是違規。違規本來就是願賭服輸的概念,賭輸付錢了事,賭贏就爽那幾秒。如果在意就不要去賭乖乖開。P.S1. 忘了說我也會檢舉,但僅檢舉防礙到我的人,當然如果被檢舉我也是認命的去繳罰單,我認同自由的定義不是去防礙他人的自由。2. 我的認知是敢違規就有GUTS一點,麥當勞1千多元的套餐又不是沒吃過,我還看著車被拖走,朋友問怎麼不追,吃完再去領就好,為什麼要去追。(( 以前 ))3. 想不懂,那些愛賭,然後賭輸就到處討拍的人,是不是字典裡找不到GUTS這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