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是汽車文明, 順暢是汽車文化我有權走不等於我可以一直佔著, 慢讓快, 小讓大(大車操控沒那麼靈活), 下坡讓上坡, 性能低的讓性能高的, 有知讓無知的....等等汽車文化使交通快又順暢其中有知讓無知的....高速公路常見插隊, 我都給讓, 因為你不讓, 他卡在車道, 等一下一台油罐車或拖車開過來直接撞上去, 車尾一掃過來, 整個排隊的車陣全倒所以我都讓, 看不慣超雙白線違規就檢舉至於後車很著急, 那也讓, 他超前, 成為你的前導車, 在山路時, 那更好, 有事有狀況他先碰到, 他是你的前導發揮衛星預警功能, 我讓到什麼程度, 路窄時, 想辦法找可以停下來讓後車方便超車的空間常見一些開很慢, 等你要超車他又加速, 這種人不知危險, 超車時間(兩車併行)愈短愈好, 如在一般道路也有發生超車時, 右車不讓, 結果超車的車與對向車相撞, 再撞到那個不給讓的, 彎道超車你更要讓, 因為反應時間更短不必讓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已, 讓吧....virtualbay wrote:一定有人會說 就讓...(恕刪)
維朗暢力 wrote:愛騎內線又跟不上車流...(恕刪) 呵呵,檢討被害人的言論出來了不管超速多少(危險駕駛)都要跟上車流不守交通法規是台灣人的日常那些嫌人慢的,你們路上看到辣妹要不要直接強暴她們好了,上完再說誰叫妳們穿那麼辣,被上剛好而已話說今天如果樓主開車,應該就不會遇到這種情況了,我在台中的向上路試過十幾次
樓主在法律上是完全站得住腳的,但提到互相禮讓……?原來汽車必須禮讓機車,這才是禮讓。機車不禮讓汽車,這叫捍衛路權嗎?若後面的不是汽車,是大卡車,不曉得樓主會不會"禮讓"?我騎機車不喜歡有汽車(包含大卡車)在我後面,我會怕後車沒注意,煞車慢了,就撞上來。所以,我遇到這類的情況,我會讓,慢個幾秒鐘,沒差。生命無價,不會在道路上拼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