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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被這樣擊落了!


銀噹•馬汀 wrote:
距離不是3M嗎?...(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所以,是路口3公尺,不是斑馬線外側3公尺,這差很多的!
fellegg wrote:
因事發地點在路口號誌...(恕刪)


法條要多看,看清楚點

這位路人會有2個問題點

1.行人穿越線100公尺內禁止穿越道路

2.雙黃線禁止穿越道路

法條多看,就不用誤導大眾
cinnamon coffee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恕刪)


未劃設行人穿越線的路口才適用第二款規定
前面/旁邊的車突然減速, 一定是有路況,最好是跟著減速+1 (遇白目煞車機會少,千萬不要賭), 可能是施工,掉落物,人,積水,腳踏車, 違規車輛, 不打燈轉向, 要載客人,動物屍體...就算是障礙物違規在先, 沒減速的後果可能你會衰, 浪費更多時間...


訾議liu wrote:
前方路口綠燈,轎車卻突然煞車減速,代表前方有狀況,...(恕刪)

Latios_JP wrote:
這樣直接過馬路不走...(恕刪)



旁邊是臺安醫院嗎?

連救護車都省了 直接扛進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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