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c4388 wrote:我都會先下載中央氣...(恕刪) 如果是要查詢逐時雨量,可以到下列網址查詢,不限24小時內,可查到2010年。http://e-service.cwb.gov.tw/HistoryDataQuery/index.jsp
sonicwind wrote:這提議好像不錯唷!...(恕刪) 檢舉違規 人人有責!我特地登入來回覆版主,我先前檢舉一台車 在國道上違規開後霧燈!警員也是回覆不予開單!後來我檢附資料向 警政署長信箱 檢舉該位警員!內容如下:長官您好:本人於2017年6月8日在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線上檢舉一車輛違規(案件編號RV-20170608112434,案件密碼為:8o2I28W3),檢舉內容如下:違規行為發生之地點:國道三南下185.5公里。違規行為發生之日期、時間:2017年6月4日17點28分。違規事實:車號3263-W*非雪雨霧天候下違規使用後霧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被檢舉車輛違規事實明確(如夾帶檔之圖片,本人檢舉時以影片方式線上檢舉),霧燈位置亦是一般駕駛人之常識,承辦人警員嚴O妤卻答覆: 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現行車輛燈光是否涉及改裝,抑或該車是否使用霧燈,警察機關並無車輛檢驗資料可供員警明確認定並掣單舉發,本件基於行政罰明確性及證據法則原則,不予舉發。承辦人如不懂車輛構造,應發函請監理單位協助釐清,而非不予舉發。請貴單位重新檢視該案是否不予舉發,本人視回覆情況再決定是否投書媒體交由民眾評論。【署長信箱資料】信件案號: C10606160045查詢密碼: 2079b332c176948511f0780ee023ca6a後來該警員的主管親自回覆我,國道警察已經開單處罰了!製單的號碼和處理情形會以email回覆我!自始以後,我的每件檢舉案,只要是該位警員承辦案件,都不囉嗦一定處罰成功!在此 也感謝每位辛苦的警察 和 犧牲個人時間只為社會更美好的 "檢舉達人"
幸福很簡單 wrote:直接撥電話去問他,問他說,玻璃無雨滴所以可以證明沒下雨,車牌清昕可見,可以證明沒有霧,為何還他會無法辨視?目前警察的另一個新招是:檔案無法下載。我會打去問他為何無法下載,然後我回他二句:1. 我再提供一次檔案,我都有備份。2. 我幫他寄信到警察局市及縣市政府反應設備出問題,某某某警員無法下載檔案,以致無法檢舉。然後他就說不用了,他下載成功了... 超屌!學起來~
我可以很坦白的告訴你,國道檢舉被警員回覆不予開單,就算你寫信到警政署長信箱申訴,也是沒啥路用的。該警員主管回覆你事後會開單也只是說說照例行事而已,不一定會真的執行的,我舉個例子,你如何確定他真的有開單舉發。辛苦的員警每天要開單告發幾千白件的民眾檢舉的罰單,那會真的記得你的案件呀,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天機不可洩漏呀。在此我也要給這些辛苦的員警至上最高的敬意,他們真的是辛苦了,面對那些被檢舉人的電話詢問辱罵,他們也不好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