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女騎士,那個郵務車駕駛也是受害人啊! 飛來橫禍,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有什麼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能注意嗎?每次看到這種和稀泥沒擔當的做法就生氣。幹嘛不把整條街的人都送辦算了,他們都“能”阻止悲劇發生而“未”阻止,通通脫不了關係。拖人下水,稀釋加害人的責任,好棒棒呢。
不是不能體諒!!!而是下車前開門不會謹慎一點嗎? 後視鏡不會多看一眼嗎?有什麼事那麼急,非得要在沒有確認後方是否有來車的情況下,就把車門打開?捫心自問一下吧!!! 都考到職業駕駛了。既然叫做"職業",就應該是比一般人更加的專業才對,而不是做出跟3歲小孩子一樣的危險行為。
dodoyo wrote:又是路邊停車不注意動...(恕刪) 官員們統計....騎機車死亡+1結論:騎機車好危險!應該要禁止機車上路...八拉八拉之前還看到新聞,不是有人檢舉違規警察還跳出來護航檢舉太多你就可以知道他們的心態了這些死人的業力就讓警察們去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