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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延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


lily3682 wrote:
去年台中警方收到近廿五萬件檢舉案,最後告發的只有十二萬件,耗費大量警力...(恕刪)


國家開放的制度,被檢舉的罵,開單的罵,檢舉的也罵,國家賺飽飽,呵呵 。(又有錢可以亂編了)

lily3682 wrote:
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延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

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延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持續成長,讓基層員警苦不堪言,期盼能夠修法設立門檻,或是限制單一檢舉人檢舉量,不少檢舉達人一年檢舉違規的案件量超過萬件;在沒有濫訴條款情況下,即使胡亂檢舉,警方仍必須逐一審核,耗費行政成本。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表示,依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該法也通融匿名者檢舉,檢舉人可不需以本名檢舉。
警方指出,現行法沒有濫訴條款,不少檢舉人是惡意檢舉或一案多投,去年台中警方收到近廿五萬件檢舉案,最後告發的只有十二萬件,耗費大量警力。
基層員警抱怨,「每一則檢舉影片,必須不斷重複確認是否違規,只要有檢舉就要處理」。
員警指出,常見檢舉達人一年檢舉量高達萬件以上,台中還曾有行車紀錄器業者,在車上前後左右安裝四台紀錄器,一年就檢舉二萬件案子以上,檢舉的都是輕微違規,警方聯繫後,勸導檢舉以重大惡性違規為主,業者卻表示,「我只是在測試功能」,讓員警相當無奈。


衝著你這句話,今天加入檢舉行列!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對對對 都是檢舉人帶壞你的,要把違規正當化?...呵呵
應該是要修正檢舉的制度,檢舉人要把重點標出來,想辦法降低審查員的複雜度,提升檢舉的效率吧!

lily3682 wrote: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持續成長,讓基層員警苦不堪言

民眾違規猖獗, 讓基層員警疲於奔命...真的嗎? 還是都假裝不知道
lily3682 wrote:
期盼能夠修法設立門檻,或是限制單一檢舉人檢舉量

期盼能提高違規罰則, 或是限制單一駕駛人終生違規次數
lily3682 wrote:
不少檢舉達人一年檢舉違規的案件量超過萬件;在沒有濫訴條款情況下,即使胡亂檢舉,警方仍必須逐一審核,耗費行政成本。

不少違規魔人一年違規的次數超過萬件;
在沒有有效取締的機制下, 即使習慣性違規, 警方依然必須先勸導, 不服才能開單, 浪費警力資源

lily3682 wrote:
去年台中警方收到近廿五萬件檢舉案,最後告發的只有十二萬件

要講清楚不舉發的是什麼情況, 才有討論意義

最常見的,
違規行為前、中、後, 有一個車牌不清楚, 就是為免爭議, 不予舉發

跨雙黃:
機車兩個輪子, 很容易開; 汽車四個輪子, 四輪都逆向, 才開
可是, 汽車半邊車身吃對向, 影響比機車嚴重

違停:
汽車:車頭、車尾、駕駛座沒人...相片
機車: 一張相片搞定
lily3682 wrote:
一年就檢舉二萬件案子以上,檢舉的都是輕微違規,警方聯繫後,勸導檢舉以重大惡性違規為主

1. 先講清楚, 什麼是輕微違規
2. 再來, 是要把輕微違規改成民眾不能寄相片、影片檢舉, 通通都打110呢?
3. 還是輕微違規就乾脆不要算違規了? 大家都省事

y20070122 wrote:
衝著你這句話,今天...(恕刪)


不要嘴砲,發張偷拍照看看,證明你的決心
見人違規都懶的發聲遏止,怎還有功夫發聲遏止別人檢舉,
會發聲遏止別人檢舉違規者,鐵定自己就是那厚臉皮的違規之人。
假日開車大約八小時的車程,市區高速公路都有,紅線違停,紅燈越線不算,隨便看看違規行為就破百件。(真心覺得檢舉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佩服這些熱心民眾)
樓主若真的有心
請先對鐵警局跟台鐵開鍘
自從上次太魯閣號撞連結砂石車事故後
台鐵在全台大部分平交道裝設全時錄影設備
鐵警局負責每天監看畫面開罰單
光是基隆區域受罰件數是前一年的八倍
柯P之前提過要用監視器開罰單
但是因為有爭議而作罷
台鐵跟鐵警局聯手用監視器告發開罰
不但違反法律規定
一網打盡的做法比檢舉魔人更惡劣一萬倍以上
檢舉魔人還要開車或騎車上路才拍得到
鐵警局不需出門
在辦公室罰單爽爽的開好開滿
樓主敢說句公道話嗎?

lily3682 wrote:
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恕刪)

回文
違規亂象已在台灣蔓延已久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惡化
檢舉亂像在台蔓延???
怎最近好多批判檢舉人的文章出現??
不覺得檢舉亂像蔓延
因為違規情況還是每天都可見到
所以還是請檢舉人加強檢舉
為交通盡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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