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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違規者的天堂!

油門補下去肇責由5成提升至7成,剛剛好

7成肇責,對方骨折,15W合理

不然官司打完也要判個2個月
行人違規固然有錯⋯⋯
但這個「未注意車前狀態」真的是很明顯
這麼大的馬路,會沒看到人要通過?

不過賠償金額是可以再談談⋯⋯
保險公司都要付到8萬了,跟家屬再協調一下添一些
總比被判三個月,緩刑自己要罰九萬少~
看了影片,應該判蓄意殺人罪才合理.
chengjer wrote:
看了影片,應該判蓄意...(恕刪)



+1
這判7成完全合理,這麼明顯沒看到?
15萬太輕了。我認為要判重一點。
她家人看見影片內容,你不剎車還加速擦撞.

怎麼可能會善了?
這個車主也太笨了吧! 行車記錄器這種畫面還敢拿出來,正常人一定會說機器剛好故障了所以沒有影像,過彎後這麼明顯故意加速不讓違規的行人,對也變成錯了...
應注意未注意條款就是專門用在這種情況下,請節哀!
車前有狀況不踩煞車還油門兼喇叭咧~

cp175641 wrote:
一邊看到違規就想把人撞死
一邊常態性橫跨馬路當散步的人種
互咬看了真舒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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