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言說不可說 wrote:
併排大大熱心檢舉違規,真是功德無量!
為何還是到處都有違規?
那是因為警察怠惰執法!
如果警察勤快取締,何勞百姓如此費神.
所以,
應該要降低警察的薪水,低底薪,但是有獎金分紅.
抓到罪犯,有獎金...
取締交通違規,有獎金...
取締在公共場所亂抽煙,有獎金...
只要這樣搞,很多亂象都會少很多...
取締靜態的違規停車, 用交通助理員比較好
動態的違規, 留給交通警察(參考, 日本的白bike)
警察的薪水不宜改低底薪, 高分紅; 搞到抓違停的, 賺比抓槍擊犯的, 賺更多
違停:每天都有、到處都有, 利潤低, 但薄利多銷
槍擊犯:不是每天有, 困難度高, 失敗就沒錢領?
交通助理員的薪水, 倒是很適合用分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