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開車如果他開遠燈你也照他 他就會切近燈
都是一樣的
上面還有人說大陸是人治 不是法治
那又怎樣?
我在大陸開車10幾年, 行車糾紛大家都是開口罵, 沒看過打架.
台灣呢?
從小到大都常常在看行車糾紛比較兇的下車打人
不是台灣人比較猛, 大陸人比較沒用.
而是對岸法律比較嚴.
在大陸打人讓人受傷你很有可能坐牢, 沒有甚麼輕罪還可以易科罰金的. 特別是如果沒有沒有賠到對方爽, 沒有取得受害人諒解書, 法院都不會輕判.
台灣街頭打人輕傷哪需要坐牢? 最多是易科罰金而已.
在大陸行車糾紛如果拿球棒砸車, 車子損害到達到一定金額可是會被判刑的
除非你可以賠到對方爽, 出諒解書給你, 那就有機會爭取緩刑.
在台灣呢? 拿球棒砸車就是損毀罪而已, 這有甚麼罪喔? 最嚴重就是罰個錢了事. 所以家家戶戶車上都準備球棒隨時準備砸車.
在台灣行車糾紛如果被打被砸車, 要對方賠, 分分鐘對方有可能叫他"老大"出來跟你談, 你還敢叫他賠嗎?
在大陸, 你看看哪來的黑社會? 警察最喜歡抓黑社會了. 反正只要手下打死人警察是把責任全部都是算在老大頭上, 老大槍斃就解決了.
所以鬼島只要行車糾紛, 人人以打電話烙人為榮
大陸行車糾紛大家都是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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