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給你我的經驗:法院是講對方不對且對你自己有利的地方,不是講老實話的地方<--重點(鑑定會也一樣,當初我的律師告訴我法官不是專業,也需要有相關單位的分析,所以有一些決定會依照相關單位的分析去做決定,當初我去車鑑會是他們會聽雙方說法再由他們去分析車禍狀況及肇責比例,就說你慢慢騎對方速度很快越過你的車道閃都來不及閃..等等)
對自己不利的直接講我沒有.我不清楚.我忘記了,所有醫療單據.車損資料都準備好(順便再去看幾次精神科說害你整天都心神不寧睡不著覺一直覺的會有什麼東西會突然跑出來撞你等等..)
把自己受傷及對方過失的地方都講出來給法官聽,再跟法官說你受傷對方都不關心還說謊真的沒良心,再以刑逼民
記住對方都不要臉了,上了法院你要更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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