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因影片非顯示全程未打方向燈狀況警方可能會回覆違規事實不明顯 確實有點疑慮~~~pafupafu wrote:沒打方向燈的,我一定會讓,因為讓了就可以把影片拍的美美的沒有瑕疵,回家好檢舉 找人傳字條告知前車, 換車道前也打個方向燈嘛, 就算閃一下也好.
收發文號: 北市警信分交字 第 號信件編號:檢舉日期: 2017-09-10檢舉車號: ATB-檢舉內容: 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情形: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向本分局(大隊、隊)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本分局(大隊、隊)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在案;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 信義分局 (聯絡電話:(02)2723-4739),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