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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今日妹妹車禍


羊劍俠 wrote:
對方是那個什麼癲癇發...(恕刪)

不是高雄那件啦那件也很恐怖@@

先謝謝大家回應!晚點再一一回覆
醫藥費
工作損失
精神賠償

a5886604 wrote:
妹妹於今日晚間騎機...(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運氣好,對方有保險處理,

運氣不好,人肉鹹鹹,要告你去告,過失傷害不是啥重罪,

就給你耍皮條,你也沒辦法。

車禍都是撞人最大,要賠不賠,不是你說的算,也不是法官說的算。

頂多關幾月而已。

a5886604 wrote:
妹妹於今日晚間騎機...(恕刪)


先請醫生開驗傷單,這很重要

其次

凡醫療、看護、醫美、復健、交通費用、工作損失、財損都可以索賠

像這種惡劣的停等紅綠燈遭撞肇事

建議先確認對方的保險狀態與工作收入狀態

若不是那種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爛貨

我會建議,多跟醫生商量,只要是醫生願意出具證明

合理、更有效、更無副作用但非健保給付的醫療方式,包含藥物止痛藥等

你都可以使用,病房也升等

醫療自費的部分到時候可以包裹成精神賠償
king5943 wrote:
運氣好,對方有保險...(恕刪)


這邊要糾正你一下

除非被告喪心病狂當庭毆打法官

否則車禍的過失傷害

就是易科罰金而已,不會被關

這才是台灣詭異的地方,撞人的最大

Tom_Deng wrote:
這邊要糾正你一下除...(恕刪)


請問大大擬提到最多易科罰金,但是傷害不是屬於公訴罪嗎?是說對方不會被關,頂多留下前科的意思嗎?
什麼安全帽要縫16針?

a5886604 wrote:
妹妹於今日晚間騎機...(恕刪)
台灣監獄早已人滿為患,不是甚麼重罪都判緩刑或易科罰金了事,
見新聞有人去搶超商還要等警察抓,現在進監獄還不用操心三餐沒飯吃。

bimmer fans wrote:
請問大大擬提到最多...(恕刪)


車禍的過失傷害

除非他當庭毆打法官

要不就是天怒人怨(法律上鄭杰都沒到這種地步)

否則就是罰錢,連前科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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