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地 就是房東的地說白點 就違章啦! 個人 是很不喜歡 跟人家大小聲 只是 他影響到我的權益真的需要 那還是得去 大小聲當初租的時候 仲介說 沒啦 他借停的我是有想過 跟房東 要求 他要停的話 那你跟他多收1~2張我這邊就少收了呀我猜房東不會鳥我 反正合約上 寫多少 你就給我多少
基本上沒車牌的車~就不能在路上行駛!是違法的!! 可檢舉!!!(行駛中錄影舉發!!)沒車牌的車~可向環保署檢舉!! 會拖吊!! 如果一個月不管他有沒有撕掉告知單在同一位置!停放!! 還是會被拖走另外環保法!! 規定只要亂丟垃圾!! 排黑煙!! 都可舉發!! 順便賺獎金!!每次發生每次檢舉!! 獎金不少!!!
scorpian wrote:樓主說了,是私有地,...(恕刪) 無論是否為房東私有地,都不代表承租人有權擅自以私人垃圾佔位哩。大學、博物館戶外和社區開放空間等等,也常有不屬於警察管轄範圍的私有地,一旦疏於管理,放任少數人濫用,便會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不過島人總是把在外那一套行為準則,無限複製貼上到各處,也難怪一提到涉及公德心的問題,腦筋總是轉得比較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