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騎無牌車是不對,現在都開放了,有個牌也安心點我不太懂為什麼騎無牌車全部的過失就都在車主身上?兩馬子事吧!果真如此的話,就可怕了只要看準你駕使無牌車,就可大凹特凹來點小手段外加裝死,在call警察來對方一定大勝是警察怪?還是法令就是如此規定?有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釋一下?謝謝
人家都還沒開口談賠償事宜,自己就先在那預設立埸.搞得好像人家故意要去給你撞,好敲你錢一樣.交通事故,責任在誰也不是你一句:阿婆從慢車道突然左轉到叉路.就能搞清楚的.講的好像都別錯一樣.這樣應該是不太好.
在下認為完稅的意義僅在於這台車是合法納稅的貨物而已,沒有路權可言的。加上沒有強制險的保障,如果造成他人的傷殘,對自己來說是負擔很大的,因為如果你是合法的路權使用者,當然肇事比例可以區分,那如果你本身就不是合法的路權使用者,就算是別人來撞你,結果那個人掛掉了,在法律及道義上的,你的肇事責任及良心道義的賠償會讓你不知道要跟這件事喬多久才能平息的。路權都開放五六年了,相信以前很多前輩都是已經有牌有駕照了,所以不要再騎完稅車或無牌車了,安心放心的騎車不是很好嗎?換個角度想,為了省小錢,說不定花的會更大條也不一定,不是在唱衰無牌車友,只是大環境都這樣了,何必要特立獨行呢?
努力打拼存錢圓夢才是最重要的吧....不然到了七十歲再來圓夢騎哈雷嗎?把握當下年輕力壯時,在衡量自身能力後,要騎就去買車、租車來騎,能實際完成夢想才是人生吧....還差一點就能圓夢的人,與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