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去問她,上網問可能沒學過一天法律的網友?
獅子大開口是對方的權利,他也可以開口要一百萬元,一千萬元.
只不過法官不會判給他就是了.
以刑逼民是常見手法,
前面網友說過了,背叛處拘役,緩刑,或者是易科罰金的小罪,
你的刑事紀錄證明書依然是白紙一張.
小小的後果就是要繳錢給國庫,易科罰金就是了.
對方既然不管肇責比例,就是要一口價20萬,
你也堅持價格太高,不願意賠付.
人都是自私,以對自己有利的角度來看事情(適用於你,以及對方).
可能對方覺得除了醫藥費以外,身體受傷的痛楚也需要賠償.
而你只有車損,人沒也受傷.
或許你可以考量一下對方的身體痛楚.
既然雙方沒有共識,也別再參加調解會.
讓對方知道你不打算讓步,就進法院去找法官說理去.
特別委婉向法官說調解無望,請法官直接裁決.
我想最多跑兩趟法院,應該就可以解決.
就上法院去給法官判,讓公正,且有強制力的第三方來決定金額.
祝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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