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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車道直行的問題

別猜了!判定的人自由心證

cdyao wrote:
第48條第1項第02...
...有收過這幾種回覆。
至於判定"未佔用"的承辦人,只能說是在袒護違規人,或是不諳法令。...(恕刪)


唉~連主管機關(承辦單位)都搞不清楚...

yanyu_911 wrote:
A車不會是全責,因為...B車你看不到他(A)直行嗎?...(恕刪)


通常這種狀況,都是A車由後方追上再行切入啊~~~

宅男乙 wrote:
因為防止碰撞, 閃...(恕刪)

最怕就是B車為閃避A車而向右靠,反而碰到右側車輛。建議直接減速但不要偏右。
當然,大家都能遵守規則,依標線行駛是最好啦。
在大陸,從左轉車道直行,被拍到就是直接開單、扣分。
如果我車頭在前 我會故意逼他去撞安全島
他真的撞到我 我也不會有肇責
如果我車頭在後 只能乖乖煞車讓他過
因為不小心撞到 我一定會有肇責
總之就是絕對不能往右邊閃

陳阿瓜~ wrote:
我看也是不可能A車全責~B車多多少少會有個應注意未注意大笑
在台灣開車真辛苦 違規的來撞你你還要負責

如果今天A車是機車 那B車就完了
過失傷害~過失致死~賠錢吧


應注意未注意..代表你已經看到他了,還故意撞上去才會成立
肇責其實就是看誰前誰後
如果平行的話"直行車道"路權確實比較大

"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前提是你要有過失
不過提告是人民的權力
會不會成立 法院來決定
基本上肇責=0是不會成立的
說到這個,台灣的白癡道路規劃常常是這樣



直行車道過了路口根本不知道接哪一條,
偏偏左轉專用道常常正對著路口後的內側車道

所以就很容易有這種道路爭道的狀況。
到時候違規達人要爭,又被說成是藍車去撞紅車了。

所以這種走左轉道直行的車我最喜歡檢舉了。

cdyao wrote:
說到這個,台灣的白癡...(恕刪)

這種設計的結果就是造成三車搶兩車道,或右兩直行車道的車過路口後,搶右邊的車道,左邊的車道沒人走.....
看樓主PO的圖~B檢舉不到A~根本不用灰心
反正你們是同方向~先讓A一下~跟蹤他一段時間~絕對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違規行為隨你錄影

我上回看到一台車闖紅燈~因為距離太遠沒有錄到~立馬跟蹤他~在短短兩分鐘內錄到兩次紅燈右轉.一次轉彎不打方向燈.回家馬上上傳檢舉~爽!
有時候覺得 在台灣這麼多的交通違規
小則交通阻塞 大則意外受傷或死亡
但是能做只是可以檢舉
然後用錢解決了 又歸零
重點是罰單太便宜了 不痛不癢

真希望有一天是會有扣分制
罰單價目加三倍
然後 白目三寶 或是 都市賽車手 都被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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