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乙 wrote:因為防止碰撞, 閃...(恕刪) 最怕就是B車為閃避A車而向右靠,反而碰到右側車輛。建議直接減速但不要偏右。當然,大家都能遵守規則,依標線行駛是最好啦。在大陸,從左轉車道直行,被拍到就是直接開單、扣分。
陳阿瓜~ wrote:我看也是不可能A車全責~B車多多少少會有個應注意未注意大笑在台灣開車真辛苦 違規的來撞你你還要負責如果今天A車是機車 那B車就完了過失傷害~過失致死~賠錢吧 應注意未注意..代表你已經看到他了,還故意撞上去才會成立肇責其實就是看誰前誰後如果平行的話"直行車道"路權確實比較大"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前提是你要有過失不過提告是人民的權力會不會成立 法院來決定基本上肇責=0是不會成立的
說到這個,台灣的白癡道路規劃常常是這樣直行車道過了路口根本不知道接哪一條,偏偏左轉專用道常常正對著路口後的內側車道所以就很容易有這種道路爭道的狀況。到時候違規達人要爭,又被說成是藍車去撞紅車了。所以這種走左轉道直行的車我最喜歡檢舉了。
看樓主PO的圖~B檢舉不到A~根本不用灰心反正你們是同方向~先讓A一下~跟蹤他一段時間~絕對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違規行為隨你錄影我上回看到一台車闖紅燈~因為距離太遠沒有錄到~立馬跟蹤他~在短短兩分鐘內錄到兩次紅燈右轉.一次轉彎不打方向燈.回家馬上上傳檢舉~爽!
有時候覺得 在台灣這麼多的交通違規小則交通阻塞 大則意外受傷或死亡但是能做只是可以檢舉然後用錢解決了 又歸零重點是罰單太便宜了 不痛不癢真希望有一天是會有扣分制罰單價目加三倍然後 白目三寶 或是 都市賽車手 都被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