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90307 wrote:
你好,我之前騎摩托...(恕刪)
我檢舉了兩次 雖然文章被罵到死 不過還是製單開罰!!
這種四輪嘴臉超車法是不是可以檢舉?
我忘記檢舉什麼了,回覆內容是
違反法條:第48條第1項第01款第02目 -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就說小黃真的是毒瘤!! 司機素養是不是該管控一下了
這次處理速度之快我嚇到了
違反法條:第47條第0項第03款第03目 - 超車時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像這類的我都是影片+截圖一併送出
開單的機率應該很大才是
gbs5543 wrote:
檢舉過了 嚴重一點...(恕刪)
這篇 對不起四輪大爺 沒撞到我不能按你喇叭才對 機車賤民乖乖讓你罵不還嘴
我用惡意逼車攔車檢舉沒過
檢舉內容: 惡意逼車攔車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向本分局(大隊、隊)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事證資料不明確 (行車糾紛),違規事實認證尚有爭議,本分局暫無法據以查處制單舉發; 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承辦人()(聯絡電話:(02)2314-0364),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敬上。
peter90307 wrote:
不知道我這種被左邊汽車靠右而被擠到道路右邊算不算被逼車?...(恕刪)
連你自己都沒把握? 那恐怕十之八九都不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Th_Ord-zTk&html5=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ZT-UJxtZCo&html5=1
還在猶豫不決啊?
今天已經八月六日了...
交通檢舉期限減為7天 避免淪報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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