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涼~卡好 wrote:初判是什麼?事故鑑...(恕刪) 現在要提告 請直接打電話 跟警察講讓警察打你槍!!要提告 你就是要先等 初判出來 有依據 才能去 做談判或協調程序不懂 可以問 相關人員 不是任何事 就是要提告初判 沒出來 對方不理你 是正常的!!網友說的你根本也沒聽進去 讓就快快去提告吧!!只能說用實務經驗 讓自己 回歸現實面!!就是要等初判!!不然請把 警察給你的三聯單 拿出來 看看 再來想怎麼做!!
tsai5059999 wrote:現在要提告 請直接...(恕刪) 有昨天連絡不上對方已經聯絡承辦員警不過他沒打我槍 說提告是我的權利說行車紀錄的影片就是證據不過他是建議我先走調解 當然沒事對方態度如果良好 盡量不要走法律途徑 大家都累
id104140alex #3 wrote:這種肇責通常是六四...(恕刪) 依此截圖可以說他逆向嗎?巷弄接上主幹道,又是轉彎車而且有逆向的畫面證據無論如何這肇責都是機車大當然,他這樣騎車不對,但真的路口小心防衛駕駛很重要今天如果遇到這樣騎車的阿公阿嬤他倒了,走了你無論對錯都慘了
個人認為肇責1:1,雙方都有該注意沒注意的疏失,汽車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機車未確認&禮讓後方來車。若自行維修費用不是太高,車損外觀還能接受,就和解收場,真要跑法院也不一定會全贏,或是拿到可觀的賠償金,時間跟金錢自行衡量吧~
冷涼~卡好 wrote:各位網友們好:弟於2017...(恕刪) 這樣說吧從畫面、正常人的思維、交通法規來說應該都是機車百百肇責但如果對方告你過失傷害以台灣法官目前平均的水平都是漫威英雄等級的就是反射時間都超越美果隊長你有很明顯一到兩秒的時間可以剎車但沒有所以法官會認定你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