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fupafu wrote:
最久的唷?有126天才回覆我的
然後大方回覆"違規時效消滅,不予舉發"
新北市某區,保證真人真事,
而且不只我一人收過這個大絕招回覆
哈,還好只有那個區在胡搞瞎搞
該區送件5件,成立1件,打槍3件
另一件就放著擺爛
新莊、蘆洲、新店,檢舉100件,打槍不到2件
真是非常謝謝上述三個區域的員警,謝謝您
胡搞蝦搞區就隨他去了
本來想指名吐槽一下該區的員警
但該區一定也有很認真的員警,不能打翻一船人
就等該區交通事故率上升到一個程度
就可以證明,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到底有沒有效果了
剛好拿來當對照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