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kun.lai wrote:
1.我有保第三人2...(恕刪)
若機車是在跨越雙黃線與您發生車禍,機車過失會比較大。但在初判時不會把過失的比例秀出。
建議大大,可以包個紅包給對方,表示慰問(這並非是因為有過錯而包喔),
通常這樣做,之後若真的有要走法律訴訟,對您都有利。
我之前也是這樣。同向的機車,跨越雙黃線超車與我汽車發生擦撞,我車有毀損,但人沒事,
對方則是機車有毀損,且人也受傷。
我就是包紅包慰問,然後我修車子也都有跟對方聯繫(非取得其同意,只是告知我有要修車)。
後來,對方就是賠我修車費用。至於對方機車就是自己修理。而我有保第三責任,因此紅包也是保險公司處理。
p.s.交通裁決初步結果僅表示機車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跨越雙黃線超車。 (完全沒提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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