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能右轉的問題重點是你右轉就是要打方向燈示意。法規就是死板板在這,你懂的。上/下交流道過虛線要打方向燈你應該也不知道。明明就是一個大右彎,但因為是匯入交流道要向左跨過虛線,所以要打左轉方向燈你一定沒遇過。打方向燈一定要養成習慣。
老問題了不要再問了法規規定轉彎 就是要打方向燈就算是L型單向單線車道,一樣要打沒被檢舉是運氣好被檢舉就當學一次經驗另外提醒大家跨越虛線時,也要打方向燈,快速公路,快速道路,高架橋等上下交流道或閘道口時不打小心被正義魔人檢舉例如北2高新店交流道,中興路往南 進入新店交流道這個虛線一堆人不會打左轉方向燈匯入主車道圖片這台貨車也是沒打遇到真的有夠無聊的正義魔人檢舉你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哈哈哈
pong wrote:在此情況下本來就只能右轉不可能左轉這樣子被後方車檢舉沒打方向燈有可能申訴成功嗎(雖然自己覺得不可能,但是還是想問看看.......) 去申訴一下吧,提出申訴才有成功的機會啊。樓主平常都會打方向燈的,就這個路口沒有打,這樣也被檢舉到,糾賭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79591?from=udn-hotnews_ch22017-07-12 19:53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1名BMW女車主因不服遭警方取締「併排臨時停車」,向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申訴,警方察覺舉發有誤撤單,改開「併排停車」罰單,但併排臨時停車只需罰600元,這名女車主申訴成功,反而得受罰2400元。警方表示,6月間,這名女車主將BMW休旅車停在三民區大順二路,下車買東西,因找不到停車位,便併排停車,但被民眾錄影檢舉,警方才對她開出「併排臨時停車」罰單。女車主收到罰單,便向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申訴,表示她是「併排停車」而不是「併排臨時停車」,要警方查明還她公道。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交通組長劉易鑫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併排臨時停車是指車輛上、下人或裝卸貨,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但警方查閱檢舉人的錄影畫面,發覺女車主違規併排停車已逾3分鐘,不算是「臨時併排停車」,警方才撤銷原罰單,改開「併排停車」罰單,同時開單員警也因疏失,已受行政懲處。這名女車主不知道「併排臨時停車」只需罰600元,申訴成功後,反遭改開「併排停車」罰單,須罰2400元,反而比原罰款多1800元,讓她收到更正通知書後吃驚,又向裁決中心提申訴,請求改裁「併排臨時停車」,但申訴不成,直呼倒楣。======================================================================申訴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不過,千萬別像上面那位三寶女士,警方開了她一張 "併排臨時停車"罰單,事證明確,600元繳一下就沒事了.她偏偏忙來忙去,填表申訴,硬是要撤銷 "併排臨時停車",改為 "併排停車",多繳1800元.她好像是不知道 "臨時"的罰單比較便宜,自己去申訴,弄了一張更貴的罰單回來.開一輛BMW的車子,連600元罰單都罰不起,像是要她的命一樣,忙來忙去的去申訴.申訴完以後,從600變成2400元,我想,她可能要失眠一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