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疑問想請教,
如果當天車禍意外,
是我個人超速或其他違規造成對方受傷及車損,
違規者是我,我保的第三責任險還會幫我理賠嗎?
根據目前的汽車共同條款
第10條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因敵人侵略、外敵行為、戰爭或類似戰爭之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叛亂、內戰、軍事訓練或演習或政府機關之徵用、充公、沒收、扣押或破壞所致者。
二、因核子反應、核子能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者。
三、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駕駛人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者。
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與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者。
五、未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二十一之一條規定,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者。
六、被保險人因吸毒、服用安非他命、大麻、海洛因、鴉片或服用、施打其他違禁藥物,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者。
七、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唆使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因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所致者。
二、被保險汽車因供教練開車者或參加競賽或為競賽開道或試驗效能或測驗速度所致者。
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者。
前述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酒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25亳克以上者。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以上的問題,違規是你,第三責任險會幫你理賠,原因是違規者是你,就已經有肇責了。
如果不會,
那我以後都慢慢騎就好,
我頂多被其他人撞而已,
對方的強制險或第三責任險會理賠我就好。
這樣一來,
第三責任險其實不保也沒差不是嗎?
這個說法可能會有點爭議,原因是慢慢騎不代表在該次車禍事故中我方無責,例如行經雙閃黃燈路口,
按規定「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沒有做到減速,就有肇責了。
小弟最近就有一件這樣的案例,機車主被路邊啟動的汽車撞到,機車直行,也沒有超速,
但也不是零責,因為行經閃黃燈路口未減速,整個過程由後方第三人騎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
所以,對方的車損也是要賠儐的。
如果我違規造成對方財務損失,
保險還會幫我賠對方,
那我會覺得很值得保..
記得之前車禍理賠對方15000,
對方過馬路未走斑馬線及闖紅燈,
但我速度可能也不慢,
警察說我應注意未注意,
且撞傷路人我還是最吃虧,
這樣第三責任險也會幫我理賠嗎?
以上這個撞傷人理賠案,個人覺得資料不夠完整,所以只能就所知文字提供看法。
1、15000的數字不知道怎麼來的,若是對方的體傷,那強制險是有理賠的,需看對方體傷的狀況。
或者15000的內容有含薪資損失、精神損失等。資料不夠,無法提供完整判斷。
2、速度慢不慢倒還好,主要是看有沒有超速,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比較有爭議,
確實這個點可以討論,但對方是突然衝出來,我方無超速,還是什麼情況不得而知。
3、撞傷路人吃虧的原因是因為容易有過失傷害的問題,而且現在很多的人會亂教,
希望透過這個方式來要求,所以才會說您吃虧,不過現在還是可以看實際發生的狀況來爭取。
4、第三責任會理賠嗎?原則上會,但要看您上述15000的內容是什麼。
若對方受傷,如果不嚴重,例如擦挫傷等,加上對方後續的醫療,以及精神賠償,
個人覺得這樣的金額含強制的話不算是超乎預期,要看您的業務或理賠怎麼跟對方談。
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若有需要討論,也歡迎您留言或是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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