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rora2014 wrote:
本人是重機通勤族新手...(恕刪)
上高速公路,支持+1。
駕駛素質路況,台灣與歐美不同。
反正開放了也可不騎國道,有差嗎?
要上去就表示願承擔更高風險!
無防碾衣,就算自己不違規,不保證其他汽車駕駛不會失控打滑而掃到重機。
pon701224 wrote:
1、騎車上去國道是為了從A點移動到B點,不是為了梨田。
2、如有保持安全距離,在正常的反應時間下,是可以煞停。
3、至於你停下來了,後車又往上撞,那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是後車要賠。
4、也不需要扯法官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有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才是真的。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不分交通工具,汽車駕駛or乘客也有可能噴出車外)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可再與氣象局確認,日出後的時間可再議)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在行車安全距離內的鴨肉無責 (如偶跟前車對應速度保持100公尺的安全距離,突然有肉體噴到偶車道前方50公尺處,偶當然是有機會踩剎車就採. 若沒機會踩剎車然是直接鴨肉啦)-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7. 其他異常天氣狀況影響視線的鴨肉免責
8. 其他事項待補充
9. 最新: 遇閃電/暴雨/強風各種天氣狀況導致重機騎士噴飛的各種鴨肉狀況全時段免責.
10. 重機騎士身上建議或強制安裝十八個行車紀錄器,不管怎麼噴飛被鴨肉的都有360度的鏡頭畫面可以錄到還原事實
11. 創 光速 戰紀 的夜光衣要列為重機騎士上國道的標準配備
12. 重機騎士因任何理由自撞前方車輛,前方車輛無責 (請參考三峽金牛角少東事件,新聞說疑似視線不良及前方車輛後車燈不夠亮而撞上)
13. 重機騎士車輛因車尾燈太暗或方向燈太小,變換車道時無法明顯顯示時,導致後方車輛撞上....有爭議待研究
Johnny_depp wrote:
怎麼都沒有看到任意橫向飄移未打方向燈,直接飄移至其他車道車輛的前車安全距離內無法煞停
沒有夜晚情境
沒有雨霧情境
沒有隧道情境
....
怎麼都這麼美好啊? 重機騎士應該都沒有開車上過國道,以為台灣的國道很安全...呵呵
請大家支持國道鴨肉免責條款,目前幾乎沒看到有人反對這個條款
但有很多人因為有了這個鴨肉免責,就不會繼續反對重機上所有國道...(恕刪)
pon701224 wrote:
不是只有重機會飄移,講的4輪大爺都聖人,一定都會打方向燈~
4輪大爺的夜晚情境?
4輪大爺的雨霧情境?
4輪大爺的隧道情境?
4輪大爺的國道多麼美好啊?都不車禍不死人?以為台灣的國道很安全…呵呵
鴨肉我也不反對…
總結,講的有理,但套在4輪一樣都是屁~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不分交通工具,汽車駕駛or乘客也有可能噴出車外)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可再與氣象局確認,日出後的時間可再議)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在行車安全距離內的鴨肉無責 (如偶跟前車對應速度保持100公尺的安全距離,突然有肉體噴到偶車道前方50公尺處,偶當然是有機會踩剎車就採. 若沒機會踩剎車然是直接鴨肉啦)-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7. 其他異常天氣狀況影響視線的鴨肉免責
8. 其他事項待補充
9. 最新: 遇閃電/暴雨/強風各種天氣狀況導致重機騎士噴飛的各種鴨肉狀況全時段免責.
10. 重機騎士身上建議或強制安裝十八個行車紀錄器,不管怎麼噴飛被鴨肉的都有360度的鏡頭畫面可以錄到還原事實
11. 創 光速 戰紀 的夜光衣要列為重機騎士上國道的標準配備
12. 重機騎士因任何理由自撞前方車輛,前方車輛無責 (請參考三峽金牛角少東事件,新聞說疑似視線不良及前方車輛後車燈不夠亮而撞上)
13. 重機騎士車輛因車尾燈太暗或方向燈太小,變換車道時無法明顯顯示時,導致後方車輛撞上....有爭議待研究
pon701224 wrote:
既然自己有騎過,感想呢?
除了車速比較快,有比在平面道路危險嗎?
1、騎車上去國道是為了從A點移動到B點,不是為了梨田。
2、如有保持安全距離,在正常的反應時間下,是可以煞停。
3、至於你停下來了,後車又往上撞,那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是後車要賠。
4、也不需要扯法官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有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