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不是鬼扯 是你沒遇到...(恕刪) 「如果一看到紅燈急煞造成後方更嚴重的追撞依照鬼島法律有極大機率被判過失傷害,真的是寧可闖紅燈也不要急煞」說停紅燈被撞還要負責?法律被這樣扭曲,怎麼還不是鬼扯。
KRyuu wrote:如果一看到紅燈急煞造成後方更嚴重的追撞依照鬼島法律有極大機率被判過失傷害,真的是寧可闖紅燈也不要急煞 既然是"極大機率",那應該有很多案例請樓主提供判決書字號,或案例新聞來源,證明"紅燈急煞極大機率被判過失傷害,真的是寧可闖紅燈也不要急煞"說法無誤好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識
以小弟的經驗樓主的反應是對的,而且肯定是有人為儀控才會這樣限數50,先不管GPS準不準開53不管是10KM的扣打還是10%的扣打,都不是在超速的範圍,就是所謂的正常行駛我們的綠燈幾乎不讀秒(外縣市少數地段不算)有開車的人可以試看看,眼睛看到黃燈,時數50出頭以影片上幾乎不到30公尺的距離就算是神反應(別忘了眼睛看到黃燈,然後腳由油門往煞車移動,期間車子持續以50KM左右行駛中)煞的下來,以台北市來說,後面肯定有人撞上來,不管汽車還是機車就算無肇責,但汽車上來就是行程擔擱、等警察做筆錄,可能還要修車時間機車可能還有人受傷,以台灣法律,肯定還要賠別人SO,黃燈秒數出問題是主因,而快通過路口正常車速突遇黃燈這情況(有遇過的人應該都懂)真的是開車人的最怕
yanyu_911 wrote:不是鬼扯 是你沒遇到罷了!某次騎機車 剛亮黃燈時,我心想停下來吧!*我騎開車都會一直巡視後照鏡[大約1次/5s]剛準備停(此時還沒變紅燈)看了左後照鏡,一輛砂石車直直往前衝了過來,我二話不說加足油門闖紅燈過去.後來呢?我闖了紅燈..砂石車也在我後面跟著闖,當下心沉了一下想著 還好我防衛駕駛的動作已有且夠快,要不然絕對被追撞這一撞你在這就看不到我發言了. 我也碰過這種的大車駕駛,但我先閃一邊讓他過,然後檢舉他闖紅燈。有開單。
KRyuu wrote:01生態蠻有趣的未開到限速會被罵龜車開超過限速但還在10公里範圍內就被罵超速想必這些神人平常開車在未堵塞的路上時速肯定都是維持50.0000000km 不過你忘了 照速線開 一樣會被罵龜車拉所以我其實不知道這些神人是開哪一個魔幻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