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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斑馬線難道不該比照直行車優先路權嗎?


max4077 wrote:
網路上也充斥著檢舉是惡習的理論




網路上不意外呀


網路上

交通檢舉是惡習,

交通違規反而是優良習慣呀
max4077 wrote:
說實話這也是讓我很不...(恕刪)


所以我才說狗改不了吃屎啊!!因為他們覺得違規不要被抓到就好,檢舉他們就說我們都不會互相體諒,停一下而已,不要互相傷害啦!!

但一台停一下兩台停一下,停了五分鐘後就在停五分鐘,反正沒人抓大家互相體諒一下但影響交通都當沒看到,只看到警察跟檢舉達人..........但事實他們完全不體諒別的用路人,只會大聲說麥燒害啦!!..........大家都是甘哭郎啦!!........罵狗也比罵他們有用。

max4077 wrote:
因為又遇到在公車停靠站中間違停的車主
想說人就在車旁,上前提醒
換來的卻是"我就是要停這,不然你去叫警察"的回應



不錯囉,這個還願意扯到警察,

上次新聞還有個比YA作鬼臉的咧


公車停靠站最好搜證了,直接照下來,回家檢舉,請警察送600罰單給他

最快最方便,也不用和他們囉嗦

要停這可以,請繳600
linking5411 wrote:
汽車禮讓行人過~行人...(恕刪)


但問題是

當下的路權本來就是行人的,只要是行人號誌綠燈,想走多快都沒問題
行人走快一點只是一種禮讓與尊重,不是行人的義務

這跟我前面講的,當你是轉彎車,你會要求其他車道路權優先的車"行進快一點"嗎?

既然不會,為什麼要求兩條腿的路人應該要加速?

人就兩條腿,大家都兩條腿

總有一天會有走不快的時候
在台南.斑馬線不要被一堆機車"攻佔"就很不錯了

臺灣人有禮讓這鬼東西???

linking5411 wrote:
這樣互相禮讓一下不好嗎???????

看是怎樣互相法

路權是行人的, 行人明確表態讓, 當然可以
汽車逼上來, 不讓就挨撞, 算哪門子互相?
這種事情只能從你我做起
有些駕駛習慣差得怎麼講他都不會聽啦 (還以為自己是對的)
因為你是在台灣呀
台灣人大部份一握到方向盤,什麼禮義廉恥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
有時轉彎車要禮讓行人,還會被後面的車按喇叭勒(是在叭火大的喔,沒看到前面有人喔)

不過有些交通流量大的路口
轉彎車和行人的號誌沒有分時,很容易造成轉彎車禮讓行人到變紅燈了,車還是彎不過去的狀況
linking5411 wrote:
汽車禮讓行人過~行人稍微加速走快點~
行人先通過了~汽車也沒等太久~
這樣互相禮讓一下不好嗎???????


凡事過與不及 ...

汽機車對行人尊重, 自然會禮讓先行
行人對汽機車尊重, 自然會快速通行

政府在這種教育上長期就不合格
而法律規定 其實商榷之處還是很多 哈

法律是要遵守 但不代表法律就是對 不然立院怎會有改不完法律 @@"
只是死著拿法律搖旗 這社會大概就原地踏步了

Tiger3163 wrote:
因為你是在台灣呀台灣...(恕刪)


是的,很多地方會有轉彎車與行人在同一時間必須同時通過的路段

在敦化南路蠻明顯的

但政府視乎無意想解決這種問題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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