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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經過楠梓南下鼎金前,又被逼車。無用速限請交通單位回答。

開了20幾年的車 只能回答你

要龜 去外線

內線就是110-120定速開 過楠梓以南就是110以下 以北120

除非紅斑馬就跟著你 未曾收過高速公路罰單
yu0556 wrote:
國道楠梓鼎金之間,...(恕刪)
小乖乖肥腸 wrote:
工區速限70還無法...(恕刪)


您好,70在四線道,特別是晚上九點過後,的確很難看到有人遵守。塞車時還好,本來就不快。剛剛下大雨也還好,大部分人都快不了,不過今天下大雨照樣看到很快的。
日本人開車超守法,上新聞了。
工區速限很少人遵守的問題,困擾已久,有時候也想選擇隨波逐流,會發這問題,就是因為看到隔壁棟樓如上。
覺得國人為何開車總是便宜行事?從上面交通部門就出問題了啊!立一個很少人遵守的速限,然後還擺明不取締,若說國人有不良習慣,其實可以推說是政府養成的。

jimmy1 wrote:
開了20幾年的車 ...(恕刪)

您好,我發文有說,我在此路段根本不敢開最內線,都是在2或3,但是也不敢開最外,有時候會被要下交流道的擠到。且在無車時,不只最內線是快的,偶爾在最外的也是快的,我龜著的,只能在中間兩個。
我知道不會開罰單,但是萬一發生事故,不想揹肇責。政府搞這種速限又放任不管,無非就是想要萬一出事時,都把責任歸咎於用路人不遵守速限,完全不會去考慮遵守速限反而難行的問題。真是一個擺明推卸責任又放任不管的政策。


SGT298 wrote:
樓主先問問自己每次...(恕刪)

您說的是交流道速限40對吧!
我只能盡量遵守,無法完全遵守。
因為只有一線,後方來車無法變換車道。所以若看到後方逼近超快又不打算減速時,會被迫加速,這樣算是逃命吧!
遇過不減速又急促連按喇叭又打遠光的,這種誰都怕。

不過,交流道速限40再難遵守,最好還是遵守,有例子的。
上次遊覽車翻車事件,完全推給駕駛被迫加班過勞,才會超速才會翻車。
照我說,那段路設計定有問題,急彎處沒有外高內低的傾斜車道。
但是不管萬一事故時的「真正」原因啦。只要我們沒遵守,都會被迫吞下事故原因。

熊八 wrote:
我查了其他有關工區速限的新聞
警方有說這只是發生事故時有個裁罰依據
警察並不會在工區速限路段取締超速車輛
如速限不符合標準,警方本身也是超過那個速現在開的..(恕刪)

就是怕成為「發生事故時有個裁罰依據」。
反正訂了,沒遵守,萬一有什麼,就全都是自己的錯,都不會考慮是遵守困難才沒遵守的,只會說是你自己超速不對。
即然這樣,只好遵守,但問題就是警方擺明不使出手段來讓遵守的人增加讓超速的人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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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幾年前,岡山楠梓之間施工時,工區速限是50。
當時還剩雙車道,超難遵守,我都開外線,照樣被逼車。
後來有一次在家,聽到警廣有人電話投訴說該路段有人開內線不到70的樣子。(詳細速度忘了)。
然後警廣主持人,一起譴責。
我當下就不樂意了,也打電話去警廣。
告訴主持人,該路段速限50,那個人用最高速限以上的速度開內線是怎了?都過快了為何被譴責過慢?
且當時縮為雙車道,車流整天都保持很大,我雖不在場,也能想像那個人已經沒辦法切換到外側了。
我慢慢開,開外線,那是我體諒別人,且知道狀況,所以能預先到外側,若外來者或少上國道的,根本措手不及。
被譴責的那個人開內線,有違規嗎?守法反倒被譴責了!
其實,你光看這裡的回覆就那麼兩極化,就知道實際上路被逼車是難免的

所以車子要耐撞一點,駕駛技術要練好一點,格鬥技巧也要學一些,防身工具更是不可少

最後,優秀的行車紀錄器可以幫你一吐怨氣
你也好...

現在台灣的氛圍就是這樣啊!!違規的就會說都是警察不取締,

取締嚴和多一點就會說擾民和搶錢,整個就是亂了...

沒有人是聖人,但是也是需要自律吧!!

不自律也就算了,還很高調的說是別人的問題...




您好,70在四線道,特別是晚上九點過後,的確很難看到有人遵守。塞車時還好,本來就不快。剛剛下大雨也還好,大部分人都快不了,不過今天下大雨照樣看到很快的。
日本人開車超守法,上新聞了。
工區速限很少人遵守的問題,困擾已久,有時候也想選擇隨波逐流,會發這問題,就是因為看到隔壁棟樓如上。
覺得國人為何開車總是便宜行事?從上面交通部門就出問題了啊!立一個很少人遵守的速限,然後還擺明不取締,若說國人有不良習慣,其實可以推說是政府養成的。
小乖乖肥腸 wrote:
你也好...現在台...(恕刪)

訂了規則,又擺明不執行,就是假規定。
假規定給民眾造成的困擾就是,遵守規定的被當成白目,不遵守規定的反倒比較有理了。
久而久之,公權力被踩腳底,民眾在情理法三方面,把法擺在最後頭了,甚至無視。

我就是要呼籲,政府執行或撤銷規定。
別讓民眾用自己心中的尺去度量,因為這把尺,每個人標準不一,會困擾的。

一直不取締,結果99%都開110,只有不到1%遵守,這1%的車子開起來壓力很大,看照後鏡比看前面路面多。
如果守法會造成自己困擾,則政府對於民眾不守法習慣的養成,難辭其咎。

幾十年來,我已經遵守工區速限守得很累了!
yu0556 wrote:
一直不取締,結果99%都開110,只有不到1%遵守,這1%的車子開起來壓力很大,看照後鏡比看前面路面多。
如果守法會造成自己困擾,則政府對於民眾不守法習慣的養成,難辭其咎

幾十年來,我已經遵守工區速限守得很累了!..(恕刪)


我能體會您的心情。

是的,整體來說,無法執行的規則(家庭、公司、國家)就不要制訂,否則,久了之後,大家都知道,規則制定者(家長、主管、政府單位)是個紙老虎,言而無信,自然是一團亂。

現在政府單位普遍是做表面功夫。有標示,只是卸責用,他有寫,但平時沒死人,是不會出來的。

身在這種亂象之中,確實很為難,分享類似心情,停車讓小學生過斑馬線(無號誌),後面車叭叭叭,心裡想,您他x媽的是有幾億元的工作在急喔,還是您家小孩出去都要被撞?

很氣嗎? 很氣! 會停嗎? 若是見到,安全之下,還是停。

簡單比喻,您見到小狗隨地大小便,會不會學? 用相同的答案作為一般準則就可,不必太深奧。

只是,有時候我們也可調整,快速也不完全是錯,都是看整體狀況。

若我是較慢速行駛,一般以中(外)線為主,其他的讓他去,自己要超車,就走內線一段。

就這樣了,我們把自己的責任做好,其他,若是不滿意,就用選票去決定,只要不是,一邊哀哀叫,一邊捨不得換人就好了。


覺得累的話就不要遵守了吧!!反正也不會罰,注意安全就是...
現在看起來就是沒有公權力,這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結果...

我所想表達的是,不要因為政府的無作為,就變成不守法的理由,
人民的素質是必須靠全體人民去提升的,而不是靠約束,聽起來好像很難,
所以我自己都盡量在遵守規定的範圍內,不去影響到別人,
畢竟違規被罰或是出了事都是自己要去承擔的...


訂了規則,又擺明不執行,就是假規定。
假規定給民眾造成的困擾就是,遵守規定的被當成白目,不遵守規定的反倒比較有理了。
久而久之,公權力被踩腳底,民眾在情理法三方面,把法擺在最後頭了,甚至無視。

我就是要呼籲,政府執行或撤銷規定。
別讓民眾用自己心中的尺去度量,因為這把尺,每個人標準不一,會困擾的。

一直不取締,結果99%都開110,只有不到1%遵守,這1%的車子開起來壓力很大,看照後鏡比看前面路面多。
如果守法會造成自己困擾,則政府對於民眾不守法習慣的養成,難辭其咎。

幾十年來,我已經遵守工區速限守得很累了!

小乖乖肥腸 wrote:
工區速限70還無法遵...(恕刪)

這個你要不要遵守?前面還有一塊告示牌"前方易坍方,請盡速通過勿停留"

不遵守...罰單和安全我選擇安全.

但是我不會要別人也不遵守,還大辣辣地說自己是對的...

在楠梓南下鼎金前,不超速會有生命危險嗎??

SWAMO wrote:
這個你要不要遵守?前...(恕刪)

小乖乖肥腸 wrote:
在楠梓南下鼎金前,不超速會有生命危險嗎??

沒跟上車流就會有,即使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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