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男人載著女人的時候妳以為他會聽後面那個女人的話嗎?耍帥嘛......載著別人的女兒還敢闖紅燈他有沒有替對方的家長想過?更不用說還是騎著對方的車妳自己生了女兒以後.要是女兒的男友騎車這樣騎妳會把自己的女兒讓他載嗎?所幸對方的車還有保險不然妳認為只需要賠這樣而已嗎?照理說被他載的女方家屬.還應該對男方求償才對女方車子的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已經扛不少了這就等於是女方替男方付的保險不足的部分.由騎車的肇事者付責.這是理所當然的
sza0914 wrote:我老公當時是18歲...(恕刪) 妳的觀念有問題1.肇事者是妳老公(駕駛人)所以應負責任,妳老公的前女友反而可以要求賠償2.肇事責任:要依照鑑定報告判斷,但狀況為闖紅燈,想必你們這邊是近100%肇事責任3.對方有受傷,所以有刑事問題4.民事部分本來就包含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精神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