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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罰單也能開,開車族要小心了

car888 wrote:
無風無雨,視線良好,超速一點點,不會有什麼危險,誰開車不超點速的。


因為太多人覺得超速不會有甚麼危險,更要在你不預期拍照的地方拍
才有警惕作用。不見得每張超速照相都要在危險的路段拍。
警惕了,搞不好未來因而保命。

不然大家都在"前有測速照相"才減速,其他地方限速標誌乾脆拆掉算了。
對於遵守速限的駕駛人來說,有甚麼好小心的?
支持警察取締,台灣應該還要再加重罰則才對!為什麼?
路上一堆駕駛人都是得過且過的心態,不重罰台灣不會好!
這用雷射槍拍的
感應距離可達300公尺
所以應該沒冤枉你
這路段常這樣玩
看到警示牌就要小心了

cysmc023 wrote:
關於這種罰單,我有...(恕刪)


被抓到繳罰單就對了,你不超速不就沒事.....
算了,我認了,
想不到01這裡全部都是守規矩的好國民,
原來大家都能在這種四線道,沒什麼車的路上,
時速都能控制在70公里以下,
真佩服大家,
而且看起大家好像都被警察開過這樣的罰單,
我真是孤陋寡聞了,
不想申訴了....
這裡超常拍的阿
拍都拍到了~超速事實明確
也沒有不認的理由
從郵局過後兩三隻警示牌
就去繳一繳吧
cysmc023 wrote:
算了,我認了,想不...(恕刪)
其實樓主想反映的是對向車道的測速準確嗎?
因為測速必須連續打兩次雷射出去,
同向連續打兩次比較沒有障礙物,
對向因為隔著分隔島,比較容易有偏差吧。

其實警察自己在測速的時候也會找沒有障礙物的地方來打第一槍,
跟著第二槍一樣會找沒有障礙物的地方來打,
其實警察是很有經驗的^^

cysmc023 wrote:
算了,我認了,想不...(恕刪)
這裡最不缺的就是正義魔人,可能沒開車沒騎機車,所以沒同理心,速限一下子50公里一下子60公里一下子70公里,然後偷拍也不提醒一下速限的,就讓人無所適從。

cysmc023 wrote:
算了,我認了,想不...(恕刪)

違規是事實
你不是受害者好嗎

又一個皇帝可以違規

卻不能被罰的例子

沒有駕照不可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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