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888 wrote:無風無雨,視線良好,超速一點點,不會有什麼危險,誰開車不超點速的。 因為太多人覺得超速不會有甚麼危險,更要在你不預期拍照的地方拍才有警惕作用。不見得每張超速照相都要在危險的路段拍。警惕了,搞不好未來因而保命。不然大家都在"前有測速照相"才減速,其他地方限速標誌乾脆拆掉算了。
算了,我認了,想不到01這裡全部都是守規矩的好國民,原來大家都能在這種四線道,沒什麼車的路上,時速都能控制在70公里以下,真佩服大家,而且看起大家好像都被警察開過這樣的罰單,我真是孤陋寡聞了,不想申訴了....
其實樓主想反映的是對向車道的測速準確嗎?因為測速必須連續打兩次雷射出去,同向連續打兩次比較沒有障礙物,對向因為隔著分隔島,比較容易有偏差吧。其實警察自己在測速的時候也會找沒有障礙物的地方來打第一槍,跟著第二槍一樣會找沒有障礙物的地方來打,其實警察是很有經驗的^^cysmc023 wrote:算了,我認了,想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