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qw wrote:有人還每天停...(恕刪) 真的有人這樣幹喔...把違停當做自己的位子...由於長久以來都沒人檢舉...常停的又是那幾輛...結果自己常停的位置被停掉就檢舉...所以...對付這種人....你只要每三天看到有人停就去檢舉....要玩大家一起玩...看是誰錢比較傷 以前也被人搞過...一次有單子一次沒單子...(單子被檢舉人抽掉的可能性比較大)後來火大..一星期舉報兩次....舉報了一個月...一年後...那地方被畫上行人優先..大家都不用停...反正我不停那邊了...我找到另一個地方停..大家都有默契不會互捅...反正我不是常開車..
呵呵!停了一下...你知道有多少人因為你停了一下就要繞路嗎?你知道可能有媽媽,推著嬰兒車,因為你停了一下就要搬上搬下繞路嗎?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被開單,怎麼去申訴!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人行道就不是你該停車的地方!搞清楚了沒?
看到你的發文就讓我想起很久前被公司指派到內湖開會每天中午自已騎機車過去開完會後,再騎車回來整整一個星期!一個月後,收到了6張超速紅單限速40,但我的6張紅單速度都是43只好摸摸鼻子,繳了七、八千多塊那時候的薪水才二萬多塊 .... 唉※到內湖開會,油錢還要自已付 ...扯遠了,罰單等了2個月才來,真的也太久了~
qweqw wrote:3/12在人行道停...(恕刪) 屁啦,在公車上摸女性屁股,只有兩秒,就一下下,法官說:時間很短,引不起性反應故不算性騷擾... .... ....就用這 去申訴囑,我只停一下下,不算違停這世界一定要變成這這樣嗎??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若真的是自已的錯,一定是別人搞錯!!!
orangebear1006 wrote:好像有規定罰單要7...(恕刪) 路口紅線有輛車,車主是條子停了20年,每次有人叫119條子來都是不開單車開走了事結果那個人就用拍的,二小時一次每晚4回,拍了三天過一個多月後那車就沒停那兒了,我回家也不在一轉彎下坡就差點騎上去我也不知拍的是誰,是和附近住戶聊才知道的新聞常常報有人收到單子就暴走,我也覺得要一二個月收到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