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721 wrote:
(檢舉噪音),標題很大,很難反對!也沒人反對!
但是你知道重點是(一堆)不專業法條,稽核人員,
隨便以(疑似)2字就可對(原廠車輛)開(驗車單),就可以(擾民)了嗎?
DONDONBIBI wrote:
拜託 那些不玩車的朋友仔細看清楚
不要沒看內容就只會謾罵
今天不是說你不玩車.不改車 你就沒事
現階段是 路邊攔查認為你有改 你就是有改
不用任何證據來證明
一般民眾一樣會中招 你阿公.你阿罵都有可能被開單
請正視這事情的嚴重性
這相當於 你走在路上 警察說你吸毒你就是吸毒
不用任何證據 這樣你還覺得不嚴重??
歹命的RD wrote:
對啊, 配備分貝器, 針對超標的開罰, 不是更沒爭議嗎?
現在感覺是, 寧可錯殺, 也不願放過.
但, 我真的好想把那些改管改的轟隆叫的, 讓他貼在管子旁邊, 催油門讓他自己享受一下.
現在政府粗糙的取締方式正是因為沒有完整的源頭控管制度
請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附議,支持推動汽機車改裝認證制度,從源頭管理汽機車改裝!
連署網址
http://join.gov.tw/idea/detail/74b021a9-9da1-40ff-837d-1128f9021a13
提案內容簡單摘要如下:
1.建立汽機車改裝認證制度,改裝品須經噪音認證才可販售、進口。改裝可能增加噪音者須驗車並作變更登記。
2.汽機車在定期驗車、驗排氣時加驗噪音。
利益與影響
一.以源頭控管取代路邊稽查,事半功倍.
二.改裝車得以不被噪音標籤汙名化,改裝部件須經認證可汰除劣質產品,優質廠商及店家得以獲得良性競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