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價賣喔 wrote:是...
沒有現世報這種東西阿...(恕刪)

希望政府再加把勁,看是要獎勵守法,還是懲罰違規,
獎懲二選一。
我們小老百姓基本上沒那個時間和專業來做檢舉達人。
至於『警力不足』和『放任不管』這兩者應該是有
差異,老百姓應該看得出來。
祕雕 wrote:
我們小老百姓基本上沒那個時間和專業來做檢舉達人。
hmml0913 wrote:
其實你這句話,也是臺灣亂源的一部份,把自己眨得很低,
再加上一個無說服力的理由,來強化自己要求別人做事的正當性。
因為沒時間,所以孩子的偏差,責任都推給學校、朋友。
因為沒時間,所以沒辦法運動,身體不好。
因為沒時間,所以不能查證消息對不對,看完一鍵傳,品格還比記者低下。
甚至交通違規,大部份的人也是用沒時間這個理由。
臺灣人不是沒時間,而是不會管理自己的時間,而且對自身的責任感也不重視。
很多事情,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恕刪)
祕雕 wrote:
不得了,有那麼嚴重嗎,讓您打這麼多字來教訓我?
我如果去檢舉,結果對方是黑道不甘願,設法去查了
我的身家資料,到時候我的老婆小孩你要幫忙保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