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小弟的見解,提供您作參考。
1. 是否一定要送3000車禍鑑定,因為初判似乎不會判定責任歸屬,但是鑑定會寫?
車禍鑑定報告要等很久(1~2月),我花了三千元,但最後都和解了,才寄開會通知書來。 就沒去也無法退款。
如果最後會上法庭,不用先送鑑定,因為上法庭後,司法機關會申請"刑事鑑定"
2.萬一真的走到刑事,會對我們比較不利嗎 ?
受傷的話,一定會有一條"過失傷害"。至於對誰不利,這就要請專業的來回答。
3. 調解委員會似乎也只是給一個公開的平台讓你們自己討論該怎麼解決,目前光電話聯繫都沒共識了
調解委員對於理賠金額及肇事責任 滿有經驗的 會提供建議
所以還是會有一點幫助
但是遇到對方可盧,他們可是沒強制力。
4. 還是調解委員會根本也不用去了,直接上法庭?
上網申請很快就會通知開會了 如果你舉棋不定 還是可以去聽聽他們的建議
我知道你現在處理這些事情很心煩
但遇到了就去面對吧
(若你為前後鏡頭行車紀錄器,是否能錄到你第三刹車燈有亮,或前鏡頭GPS行車時速過路口有降低車速的證據)若能,你的肇責能大幅降低。
若無法證明,你可能還是有過失傷害的肇責。哪怕只有1啪。你還是會有刑事上的責任
這就是所謂的以刑逼民
你可以去申請交通事故調查表。
上面有主因跟次因
若你為次因,可主張"過失相抵"
次因的話在刑事及民事都有比較大作用
若你不爽不想賠
你可以賭看看法官判你刑事為幾個月
過失傷害最高6個月,一天折抵1000元
最高你付國家18萬不用被關,但有前科
或你選擇和解小於18萬,但無前科
你自己考量看看。
若你有保第三責任險,你基本上就給保險公司賠就好,財損,醫療,慰問金。
強制險可以先用,住院,回診,醫療費支出
實報實銷。明年保費漲不多的,別因小失大
對方傷勢若不重沒骨折或重大事故
你也賠不多,而市場也有賠償公定價
法官也不會判賠獅子開口的金額。
但若你撞到的是對社會有特殊貢獻人士
法官,律師,醫療技術人員等等
金額會更高
財損部份依肇責賠償金額,車體交給保險處理就好。你不用費這個心
若無保險,你也有肇責
你車損拿不到全額賠償
而對方還可可主張零件折舊跟過失相抵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