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夜 wrote:
請問暖暖派出所,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上併排停車違規超誇張,你們都縱容嗎?
先來看看地圖及街景
光是街景就能看到違規併排停車
真的超離譜,併排停車一整排,甚至兩邊都停,造成雙向的車輛都要一半車身跨越車道分隔線在對向車道會車超危險!
有常經過這條路的人應該都很清楚,尤其是早中晚用餐時間(早上7~9點,中午11~13點,晚上比較久5~10點),那種盛況...
暖暖派出所就在距離不到300公尺處,竟然都不加派員警巡邏舉發,什麼心態?
找個時間我在放一些行車記錄器的影片給大家欣賞一下。...(恕刪)
不要說這裡啦
出了台北市
大家都一樣啦
到處都是違停啦
重點是
你檢舉了嗎?
你檢舉了嗎?
你檢舉了嗎?
不要冀望警察了啦
路上一大堆違停
警察會理你才怪
取締太多所長會被議員叫去罰站訓話啦
另外,提供一點方法給超級新新手,針對路邊違停為求保險可先用三分鐘檢舉法,也就是一開始先開車或騎車從每台車的車後拍一遍,然後用手機倒數3分鐘後(或你要多繞幾圈也可以)以繞正方型的方式(右轉-右轉-再右轉)回到剛剛的起點再拍一次,檢舉時就附掃兩次的截圖就好。這樣的方法除非在台南市不然大部分縣市應該都會舉發,慢慢的3分鐘方法舉發多了你可以試試看承辦人舉發的底限,兩張照片間隔小於3分鐘看會不會舉發? 如果會,那你下次更可以試試看,看到檢舉目標車輛後速度放慢的經過他,檢舉時提供影片+照片看承辦人是否還會舉發?
可是警察要開單的話,只要照張相即可,現場任何單子都不必要開,你怎知警察没開單?
何況,停車格的開單員和任何民眾都有權力拍照檢舉,我比較希望警察去掃毒之類的,不希望把警力放在這種事上面.
花了大把資源訓練警力,結果卻把警力用在指揮交通,開罰單....
應該修法另外使用小資源訓練關於交通的人力.
當違規影響到你,你就發現很討厭.
可是很多違規是不得已的.
就算是併排,也是要看個案.
比如送貨員很多併排都是不得已.
像是超商密度太高,巷弄到處是超商,超商的物流車哪台不併排停紅線?
既要享受超商的便利,又不能忍受併排的不便,這是很矛盾的.
當人口超過道路負荷時,違停就不可避免的出現了.
我只討厭那種明明就是有比較不妨礙其他人的位置,卻有人很隨意的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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