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請問暖暖派出所,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上併排停車違規超誇張,你們都縱容嗎?

紅線違規停車,沒有佔用到車道或轉角處,我相信大家不太反感,除非你持續佔用。

併排停車可就不同了

1.妨礙他人的道路使用權。

2.阻礙車流,造成交通混亂。

3.造成他人車輛為了繞過併排停車,駛入對向車道險象環生。

怎麼樣看都屬於惡行重大,應該修法將併排停車列入重罰(可參考酒駕條例)。

嵐夜 wrote:
紅線違規停車,沒有...(恕刪)


拍幾張照然後上傳檢舉,花不了你多少時間。

一個月來個N張罰單,我看他們也不敢停。


嵐夜 wrote:
紅線違規停車,沒有佔用到車道或轉角處,我相信大家不太反感,除非你持續佔用。

併排停車可就不同了

1.妨礙他人的道路使用權。

2.阻礙車流,造成交通混亂。

3.造成他人車輛為了繞過併排停車,駛入對向車道險象環生。

怎麼樣看都屬於惡行重大,應該修法將併排停車列入重罰(可參考酒駕條例)。
.(恕刪)


+1
併排超討厭的,又造成別人的危險,我也覺得要列入重大違規,從嚴處罰
嵐夜 wrote:
請問暖暖派出所,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上併排停車違規超誇張,你們都縱容嗎?

先來看看地圖及街景






光是街景就能看到違規併排停車







真的超離譜,併排停車一整排,甚至兩邊都停,造成雙向的車輛都要一半車身跨越車道分隔線在對向車道會車超危險!


有常經過這條路的人應該都很清楚,尤其是早中晚用餐時間(早上7~9點,中午11~13點,晚上比較久5~10點),那種盛況...


暖暖派出所就在距離不到300公尺處,竟然都不加派員警巡邏舉發,什麼心態?


找個時間我在放一些行車記錄器的影片給大家欣賞一下。...(恕刪)

不要說這裡啦
出了台北市
大家都一樣啦
到處都是違停啦

重點是
你檢舉了嗎?
你檢舉了嗎?
你檢舉了嗎?

不要冀望警察了啦
路上一大堆違停
警察會理你才怪
取締太多所長會被議員叫去罰站訓話啦


嵐夜 wrote:
我氣不過的是明明派出所就在附近,卻沒有作為,態度消極、散漫、怠惰,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小至派出所,大至整個國家的警察機關如果都是這樣怠忽職守,這豈是我們能夠輕描淡寫的不以為意?
...(恕刪)

氣不過就去跟署長或督察室反映阿
不然你還能怎樣?


forlover26 wrote:
警察確實會出來處理,
不過,若是依桃園龜山派出所的處理方式可能就是,
若駕駛有在車上的,會請駕駛開走,
若駕駛不在車上的,會在附近挨家挨戶地尋找車主請其移走,
然後…就回派出所了……
所以,等警察回派出所後,
不該停車的地方依然會有人去停,
如果這時警察走了出來,
這警察也不會再對這些車輛有任何的作為!…
...(恕刪)

以上正解
不只龜山
全台灣都一樣
打110叫警察來
99%都是勸導驅離
不太會開單的

ssss5780 wrote:
+1
併排超討厭的,又造成別人的危險,我也覺得要列入重大違規,從嚴處罰,...(恕刪)

併排停車罰2400阿
但雷聲大雨點小

警察取締不嚴
民眾檢舉承辦員警又超刁難審核條件

不敢告發2400併排停車只敢告發600併排臨停
所以真正收到2400罰單的人少之又少

所以每天出門還是可以看到滿滿的併排違停呀


嵐夜 wrote:
紅線違規停車,沒有佔用到車道或轉角處,我相信大家不太反感,除非你持續佔用。

併排停車可就不同了

1.妨礙他人的道路使用權。

2.阻礙車流,造成交通混亂。

3.造成他人車輛為了繞過併排停車,駛入對向車道險象環生。

怎麼樣看都屬於惡行重大,應該修法將併排停車列入重罰(可參考酒駕條例)。
...(恕刪)

併排停車?
你是說這樣嗎?



















































































真的很討厭這種違規達人,然後被檢舉就說欺負弱勢、專挑貧民,不然就說停車位不夠或誰沒有違規過,大家都會違規。 首先,檢舉人各地不是只有一個,檢舉人違規也可能被其他檢舉人檢舉,所以大家都在同一個起跑點,這樣有問題嗎? 第二、說檢舉違停是欺負弱勢、專挑貧民,我想我如果沒錢我應該會很小心不要違規以免又讓自己損失,不是嗎? 但在各地的地方社團只要有檢舉的議題被Po上去就一堆人為自己違規找理由。 然後平常開車要機車靠邊騎,結果自己想停車時就停在機車優先道要機車繞過去,這種觀感真的超級好!

另外,提供一點方法給超級新新手,針對路邊違停為求保險可先用三分鐘檢舉法,也就是一開始先開車或騎車從每台車的車後拍一遍,然後用手機倒數3分鐘後(或你要多繞幾圈也可以)以繞正方型的方式(右轉-右轉-再右轉)回到剛剛的起點再拍一次,檢舉時就附掃兩次的截圖就好。這樣的方法除非在台南市不然大部分縣市應該都會舉發,慢慢的3分鐘方法舉發多了你可以試試看承辦人舉發的底限,兩張照片間隔小於3分鐘看會不會舉發? 如果會,那你下次更可以試試看,看到檢舉目標車輛後速度放慢的經過他,檢舉時提供影片+照片看承辦人是否還會舉發?
暖暖區併排超誇張,但是影響並不是很嚴重呀.這種事情見仁見智,
可是警察要開單的話,只要照張相即可,現場任何單子都不必要開,你怎知警察没開單?
何況,停車格的開單員和任何民眾都有權力拍照檢舉,我比較希望警察去掃毒之類的,不希望把警力放在這種事上面.
花了大把資源訓練警力,結果卻把警力用在指揮交通,開罰單....
應該修法另外使用小資源訓練關於交通的人力.

當違規影響到你,你就發現很討厭.
可是很多違規是不得已的.

就算是併排,也是要看個案.

比如送貨員很多併排都是不得已.

像是超商密度太高,巷弄到處是超商,超商的物流車哪台不併排停紅線?

既要享受超商的便利,又不能忍受併排的不便,這是很矛盾的.

當人口超過道路負荷時,違停就不可避免的出現了.


我只討厭那種明明就是有比較不妨礙其他人的位置,卻有人很隨意的違停.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