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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初判 這樣的結果讓我有點傻眼

有切入左轉到喔~而且車頭已轉彎,約2.3秒才聽到後方機車撞上的聲音。
做筆錄時,有請警察要調監視器,但後來詢問警察,警察只說拍不到,但實際有無調路口監視器我們並不可得知。收到的初判書上也沒寫明有無調監視器以及我們提供的行車紀錄器是否有列入參考。所以才整個傻眼。
一開始致電警局問狀況時,當時警察也還說 照狀況來看,我們責任歸屬應該是很小或沒有,但最後還是要看初判結果。所以這結果令人傻眼

nilkkk wrote:
怎麼看都像阿姨自撞,...(恕刪)

是阿~確實是她側邊撞上的,但她卻告知警察是我們撞她,我們撞她行車紀錄器就看的出來了呀~但事實不是..

uranuslp wrote:
uranuslp

uranuslp
有行車紀錄器,但夜晚看得比較不清楚,但實際是否由機車撞上,一看就知道了
實在不知道警察是如何判定她一點肇責都沒有(有點蝦,如果說雙方都有些許問題,或許還覺得合理些)
切入左轉線道時是有打向燈的,但實際到轉彎口,是否有(其實也不是很確定)
只是家人覺得很忙了,懶得再去處理這些,打算交由保險理賠了事,但自己就是覺得,明明不可能100%全責,對方更不可能完全無肇責,覺得有失公正,怕是對方有請人先關說了,不然看行車紀錄器的大多數人,也都是認為我們責任不大,至少對方也是有部分責任才對的
重點後面反反覆覆要和解是它們說的,不和解的也是他們..整個就是奇怪

sabke02 wrote:
如果有時間就跟他耗,...(恕刪)
家人說平常工作很忙了,保險費竟然也繳了,也懶得花時間去跟他們耗,只想息事寧人,讓保險處理。
只是心裡覺得事有蹊俏,整個不太服氣罷了..

青康藏 wrote:
對方獅子大開口,只能...(恕刪)
當時路上車其實滿少的,甚至我切入轉彎時,路口幾乎是沒車的,監視器有沒有調,警察說沒拍到一句帶過,實際也沒看到,所以其實也滿懷疑的,不知道監視影像能保存多久,我們可以去申請看監視器畫面嗎
初判表這樣寫我也是醉了.直接花錢申請鑑定比較準!不然這樣很難喬
我上個月和機車擦撞,對方沒打方向燈無預警左轉,對方有受傷。(初判表還沒出來)

和解時對方用2300的收據要求6萬元理賠,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喊價1萬,並叫他們提供證明(對方提不出來)。最後調解委員和理賠人員喬,希望不要賠得太難看,最後意思一下賠2萬,我的車也是由保險賠。

現在的社會不要臉的很多,不用和他們爭,保險公司錢很多,讓他們出面和對方談就好。

妃妹 wrote:
之前有看到討論區,有...(恕刪)

我們頭已切入轉彎了,2.3秒後才聽到機車撞上的聲音,現場就已要求警察要幫我們調路口監視器,警察筆錄時說會調,但實際有無,我們並不知曉,事後詢問有無調監視器,也只是輕描淡寫的說監視器沒拍到,我們也提供當時的行車紀錄器了),只是判斷的結果,怎麼想都不認為機車是完全無肇責的...第一,我再左線道的轉彎區已過雙黃線,機車才從後面撞上(這樣是不是表示她有可能也是逆線<跨越雙黃線>想要超車,但沒注意我們是轉彎車而撞上),第二 就算機車跟汽車同道好了,是否後方車子也需要保持安全距離呢?況且車子已呈現轉彎狀態,在後方的機車不至於看不見,加上對方說急著回家為孫子吃飯,有可能機車速度較快,來不及煞車
我們並不覺得自己可能完全沒肇責,但說對方完全沒肇責,真的是有點說不過去吧

所謂的保險理賠實際就是"畫啪啦肯"的(台語)

Ex.
A=索賠 . B=對方理賠員

A說50 . B說20
A說40 . B說公司說20
A說35不能再低了 . B說我私人幫你爭取到25馬上拿.不然慢慢跑法律流程
A說好吧..25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自認錯誤不全在己方又很難辯駁時要珍惜或許可以幫助您的法院鑑定權力,多說無益該說的早都說了就真的是直接走鑑定,不然談什麼和解還是因為是台灣,該賠的就得乖乖賠償。
至少還是道路裡頭也可以因為鑑定或許能因為規則上不算肇事主要責任者,如果是開車進了私有土地哪怕人家僅是不小心衝過來撞向你…
將很遺憾的就是因為對方受了傷害,大部分的責任一定是撞了人的得承擔。
所以快點鑑定才是上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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