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nuslp wrote:
uranuslp
uranuslp
有行車紀錄器,但夜晚看得比較不清楚,但實際是否由機車撞上,一看就知道了
實在不知道警察是如何判定她一點肇責都沒有(有點蝦,如果說雙方都有些許問題,或許還覺得合理些)
切入左轉線道時是有打向燈的,但實際到轉彎口,是否有(其實也不是很確定)
只是家人覺得很忙了,懶得再去處理這些,打算交由保險理賠了事,但自己就是覺得,明明不可能100%全責,對方更不可能完全無肇責,覺得有失公正,怕是對方有請人先關說了,不然看行車紀錄器的大多數人,也都是認為我們責任不大,至少對方也是有部分責任才對的
重點後面反反覆覆要和解是它們說的,不和解的也是他們..整個就是奇怪
妃妹 wrote:
之前有看到討論區,有...(恕刪)
我們頭已切入轉彎了,2.3秒後才聽到機車撞上的聲音,現場就已要求警察要幫我們調路口監視器,警察筆錄時說會調,但實際有無,我們並不知曉,事後詢問有無調監視器,也只是輕描淡寫的說監視器沒拍到,我們也提供當時的行車紀錄器了),只是判斷的結果,怎麼想都不認為機車是完全無肇責的...第一,我再左線道的轉彎區已過雙黃線,機車才從後面撞上(這樣是不是表示她有可能也是逆線<跨越雙黃線>想要超車,但沒注意我們是轉彎車而撞上),第二 就算機車跟汽車同道好了,是否後方車子也需要保持安全距離呢?況且車子已呈現轉彎狀態,在後方的機車不至於看不見,加上對方說急著回家為孫子吃飯,有可能機車速度較快,來不及煞車
我們並不覺得自己可能完全沒肇責,但說對方完全沒肇責,真的是有點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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