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p9999 wrote:
同向單線道 根本~沒有需要轉彎禮讓直行車的問題..
除非你是雙向車道你騎在a車道他在b車道 有二個車道 你們分別騎在不同車道
他突然剪過來才會有未依照規定打指示燈切換車道 侵犯車道的問題..
...(恕刪)
沒錯,同車道的話是前後車的關係,沒有什麼轉彎要禮讓直行車這件事。但是前車既然沒有打方向燈,樓主還是有很大的機會讓對方負大部分的責任。
不過說真的,用50-60的速度過路口,....說難聽一點,這次算是一個小教訓,再不改哪天命被收掉了都不知道。就算自己是綠燈,路口總有各式各樣的意外存在。尤其前車已經減速到20-30了,顯然自己一定要更加注意。youtube上面可以看到數不清的類似意外。綠燈路口車輛減速或是停下來,原因是有行人/小狗/大型垃圾/左轉車硬闖,後面的機車看也不看就從旁邊高速超車然後就出車禍。雖然違規的人車要負大部分責任,但機車騎士的身體摔爛了人家再負多少責任也於事無補。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沒錯,但那是指不同方向或不同車道(比如在單線雙向道行駛中對向車想左轉,就必須禮讓你,或是在雙線道你在內線直行對方在外線想左轉也必須禮讓你,另外還有些情況需禮讓,例如路邊停駛車輛駛出前必須禮讓同向後方車也是)你的車禍若確定是單線雙向道同恐怕就不適用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法規只有寫車輛行駛時應注意前方,並無寫應注意後方。
對方未依規定轉彎前三十公尺打方向燈,是違規事實但是非主因(因路口本就不能超車,就算他沒打也是不能超車)
請問該處是否有雙黃線,確定是單線雙向道(對方距離你3~5公尺?)方便上傳現場照片嗎?
你的初步研判可能會寫:未注意前方/路口超車/未經前車允讓即行超車
對方可能有:未注意左側車輛/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並罰款)
初判出來後先問看看保險公司(假設有第三人險)若是5-5成,建議就直接和解,因申請鑑定沒意外應該會變成你全責。
(若方便再請上傳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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