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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前車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

上次跟你發生差不多的車禍,只是我的速度沒這麼快大約40公里,不過我的有監視器拍到(不知警察會不會看就是了),一個月後初審表出來是對方全責「左轉未保持安全間距」,不過不知道我跟他考的駕照是不是同一張,因為他回我:「我還沒要左轉只是準備要轉所以可以不用打」
哈~~~~~三寶的回覆真好笑~~~~~


Diego11599 wrote:
上次跟你發生差不多...(恕刪)

dsp9999 wrote:
同向單線道 根本~沒有需要轉彎禮讓直行車的問題..

除非你是雙向車道你騎在a車道他在b車道 有二個車道 你們分別騎在不同車道
他突然剪過來才會有未依照規定打指示燈切換車道 侵犯車道的問題..
...(恕刪)


沒錯,同車道的話是前後車的關係,沒有什麼轉彎要禮讓直行車這件事。但是前車既然沒有打方向燈,樓主還是有很大的機會讓對方負大部分的責任。

不過說真的,用50-60的速度過路口,....說難聽一點,這次算是一個小教訓,再不改哪天命被收掉了都不知道。就算自己是綠燈,路口總有各式各樣的意外存在。尤其前車已經減速到20-30了,顯然自己一定要更加注意。youtube上面可以看到數不清的類似意外。綠燈路口車輛減速或是停下來,原因是有行人/小狗/大型垃圾/左轉車硬闖,後面的機車看也不看就從旁邊高速超車然後就出車禍。雖然違規的人車要負大部分責任,但機車騎士的身體摔爛了人家再負多少責任也於事無補。

其實講白了就是台灣的法規是允許你騎摩托車在同車道蛇形的,只要後車撞到都是屬於後車的錯,除非對方是從車道切出來
從車道切出來
還有一條「 應注意未注意」
過幾天裁定報告出來會Po上跟各位簡述的
我會記取這次教訓的...
Jay0606 wrote:
前方機車 在我右前...(恕刪)


你這個車禍發生的過程完全跟我朋友上個禮拜在三重發生的車禍一模一樣~!

我朋友也是在後方,也是撞到前方(會撞到前車的原因完全跟你一樣)

被撞的前車是一位年紀約莫50歲的男子

且也是要有左轉彎進巷子的"態勢"恰好也是沒打燈!!!

問他為何要緩慢停下來?
哈哈~

他說.....這裡我不熟,我在找路啦~!所以我就停下來了

這名男子也是被撞倒,但人無大礙,機車車殼有破

我朋友可是撞個狗吃屎~~~修車理所當然要自己花了....

我朋友也是要負擔的責任比較大!!!!!!

因為有超速,及未保持距離~~~

所以~確定是你責任比重比較大喔~!
你的診段證明書是哪一種?
不管大傷小傷.當下你應該直接就醫
看來對方很聰明
我有被這樣以刑逼民過

依照你所述說的感覺你是打算超車,依據道路交通規則第101條行經設有標誌路口(路口前後都有雙黃線)不得超車,再來超車前應該先按鳴喇叭兩聲並顯示左方向燈待前車靠右允讓才可進行超車。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沒錯,但那是指不同方向或不同車道(比如在單線雙向道行駛中對向車想左轉,就必須禮讓你,或是在雙線道你在內線直行對方在外線想左轉也必須禮讓你,另外還有些情況需禮讓,例如路邊停駛車輛駛出前必須禮讓同向後方車也是)你的車禍若確定是單線雙向道同恐怕就不適用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法規只有寫車輛行駛時應注意前方,並無寫應注意後方。
對方未依規定轉彎前三十公尺打方向燈,是違規事實但是非主因(因路口本就不能超車,就算他沒打也是不能超車)
請問該處是否有雙黃線,確定是單線雙向道(對方距離你3~5公尺?)方便上傳現場照片嗎?

你的初步研判可能會寫:未注意前方/路口超車/未經前車允讓即行超車

對方可能有:未注意左側車輛/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並罰款)

初判出來後先問看看保險公司(假設有第三人險)若是5-5成,建議就直接和解,因申請鑑定沒意外應該會變成你全責。
(若方便再請上傳現場圖)
我今天去警局看過監視器,
路口沒有雙黃線,
最後情況是他騎到我前面,
未打方向燈速度放慢
我從他左側要超車 結果他就往左轉
我的路被封死
撞上他的車屁股左側
我則是右前車頭毀損。。。
ms0242311 wrote:
依照你所述說的感覺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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