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1028 wrote:為避免獅子大開口建...(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正確汽車駕駛也應該會因急煞造成撞傷或瘀傷,即便是輕微,「強烈」建議也要立即去醫院驗傷,最好陪同機車騎士一同坐救護車去,並一起接受醫生的「治療」。不要因為說是小傷就不理,因為這是台灣法律的一大漏洞。否則將來會變成「唯一」過失傷害的被告。
c.c.0110 wrote:應該是減速剎車卻轉動方向盤駛入來車道,汽車與機車兩造碰撞的位置都在來車道,要無肇責很難。 都有影片證明是為了閃避才偏過去。撞擊點明明就是汽車右側,還在車道內,哪來的對向車道?難道今天換成有一台車逆向行駛,把另一台車撞去對向結果順向行駛的也有責任囉?怎麼看樓主都是無責的勸樓主,一切交由保險處理就好。有傷部份強制險就夠了。你汽車損傷部份,有保險就代位求償。要她負責。探視可以,但千萬別講出,抱歉、對不起、之類的話若你態度放軟,絕對會被當作是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