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玩嗎? wrote:所以要落實車速分流...(恕刪) 這更難了!車速分流,高速公路上占用內側車道的會說~我現在就是在最高速限上行駛,我開在這條路上有何爭議?這是指他開在最高速限!(未達容錯空間)平面道路的最高速限六十,但是沒限制最低速限!我在快車道能不能騎三十或二十?如何界定我騎多快?高速公路都抓不完的情況下,將整個狀況延伸到平面道路!你這時候會懷念起禁行機車的日子!目前平面道路的快車道汽車也常常都是限速六十,可是開在上面的車速只有四十左右!(有些車是在這裡找路找停車位,隨時要衝撞右側!)最快車速大多落在中間車道!除非開放平面道路速度上限提高(不建議),不然時速30?40?差在哪?慢跑的路人和慢車道的車輛速度一樣快?進行機車罰則降低,必要時還是可以開罰!人不是因為罰金大小,而是因為一個氣不爽!我違規我受罰,但是我確實發揮道路功能,我沒擋路~所以都是被橋上員警拍照的!某人在上面騎二十,真的看不過去,你一定是跟在他後面卻很難超車,檢舉他吧!即使一張罰單只要一百元,那種人肯定氣不過!換成取消禁行!一群屁孩在你前面騎車聊天,倆倆並行,限速六十時速四十,也沒多慢,後面車流卡住了,你就是動彈不得!你有甚麼立場建議他們到右側行駛?即使是警察也無能為力,頂多做前導車後方押車而已!合法使用道路,頂多道德觀感不佳,其餘?另外想問~順順跟著車流,前方的車保持五百米以上的距離,突然對方緊急煞車,沒出意外的狀態下,你能對他做什麼?未依速限行駛?純討論!論點不同,看看就好!!私人景點我寧願一個人享受,公開開放給太多人知道以後,問題越來越多,景點只能成為回憶!當快車道空曠沒車時,在沒檔到任何人時我自己在快車道超速行駛,暫用一小段;當開放以後~我會覺得路肩才是最好的!
BlackDragon wrote:花了時間去查了一下...(恕刪) 高雄"縣","市"合併後,地變得很大。車輛密度有把這個算進去嗎?此外,剛從日本回來。日本的內外車道也是蠻多車在跑的,沒有非得超車才能用那個車道。重點是日本人很守規矩,不會任意按喇叭,任意變換車道。此外,上高速公路的車輛沒台灣多,或許是高額的通行費讓部份人寧可搭捷運地鐵,也不願開車吧~
BlackDragon wrote:花了時間去查了一下~...(恕刪) 這就有趣了,隔壁香港擁車率不到90/千人,比內地任何一省都低,澳門更小更擠竟然高出好幾倍。另外台灣擁車率約285/千人,比大馬、黎巴嫩還低,京津滬限牌前也都高於台灣,B大提到的高雄更是全台倒數(只贏外島跟屏東),可見台灣車價有多不合理!拜託網友別再說台灣汽車多了。luftbubi wrote:改行車法規,全民駕照...(恕刪) 就不溯汲既往這惡法啊!刑事民事的就算了,這種關係國民安全的還這樣無限上綱。
BlackDragon wrote:花了時間去查了一下~...(恕刪) 你這樣的比較好像再錯一次1.以機車比較,高雄有199萬輛機車,澳門13萬輛機車。2.樓主的路上照片車少機車少,這是在哪拍的地點?新開發區嗎?3.如果商業區放機車格子,當然贊同的不少,但一定又會有另一批人反對的若以高雄舉例,市區人口密集之高,上下班機車多的像群蟻,不太可能不分流你想想看不分流上班時間幾百輛機車竄汽車道,會有怎麼樣的結果?事故機率大增吧不禁行是要看該區域車流多不多,但大部分都在都會區,車流真的很大。大家都希望機車有路權,我覺得是這叫方便,但方便之時要怎麼降低機車和汽車事故也是很重要,但地狹人稠地方,政府遲遲不放寬,還不是台灣人自己習性逼得。英國會禮讓機車,是因為英國以開車為主,gentle人不騎機車受風雨,所以看到騎機車的算是很稀有的,大都會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