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790 wrote: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晚...(恕刪) 呵呵只能交由判定再說囉不然能怎麼辦你也可以撞上C車的阿伯,叫他付點責任我看過太多車子太牽車倒退車都不管後面有沒有車要過就只會一直退一直退...
警察又沒看到事發經過A說 B車有左切B車說急煞而已警察要怎麼寫?附註寫得很清楚,這初判表本來還是要廢掉的。不過我覺得C車應該是要有過失的,汽車從路邊或是停車格出來都要注意後方來車何以機車不用???C才是侵犯別人路權的禍首!!
3-4年前 我也發生過騎機車追撞前方即將右轉全程緩慢行駛疑似講電話又緊急剎車之計程車雙方上調解委員會 因為沒監視器沒證據之下 判我沒保持安全車距須賠償計程車後保桿損壞之損失 雖然我摩托車損壞不大 撞上時 人沒摔倒也無大礙但是就是覺得很幹 明明那輛計程車車速跟行徑就是很詭異 大老遠就看他打右轉燈我車速也不快 約30-40 看他要右轉 想從他後面繞過 哪知這時他緊急剎車就撞上他屁股 因車速不快加上後面載我90公斤的兒子 機車才能沒倒或雷殘就是感覺很冤枉 很不甘心
我覺得對方要求筆錄是他的權利並無不妥阿請不要怪警察先生(我不是警察)車禍鑑定是非常複雜的一環,必需由多方面專業互相鑑定討論在國外車禍鑑定必需付費在台灣沒有受過鑑定鑑定訓練的員警被推上這個原本不該是他們責任的火坑因為車禍鑑定的費用,政府不想付,當事人也不想付所以都丟給警察,反正他們也只能默默承受,反抗無效要討回正義行車紀錄器(能舉證的一方,才有機會勝訴,這是不變的道理)自費鑑定上法院排解(若初判表,鑑定報告都不利,只能靠舉證博取法官認同試試看)就這麼簡單
stone790 wrote:C車如我預料,他沒肇責,我B車居然判左轉向未注意他車輛??我直行是要轉去哪? 他後面撞我我要怎麼注意??後來我想到A有跟警察說我煞車後向左偏,可是問題是這車道也只有一條我是煞車急停,也沒偏(沒記錄器佐證)...(恕刪) 當初筆錄沒有先看過嗎?如果筆錄這樣記錄你還簽名, 那就.......
我曾經發生過,前方違規停車,為了閃他而自摔~警察來也是很敷衍~說沒有撞到他~~他無責任我跟警察反映有因過關係,警察說~那殺人的~~賣刀具的會有責任嗎?我馬上回他~所以我要撞上去,對方有責任囉~這時警察覺得很無言最後~~想說沒怎樣~~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