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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因煞車被後方追撞,初判表判我左轉向未注意其他車輛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行車紀錄器很重要,而且前後鏡頭都要有,不然你就祈禱祖先燒好香,剛好有善心人士有錄到也願意提供給你影片。
cinnamon coffee wrote:
通隊的警察的法律程度到哪裡,真的別意外!...(恕刪)


警察素質別意外

樓主在台北市還算好一點的了

stone790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晚...(恕刪)


呵呵只能交由判定再說囉
不然能怎麼辦

你也可以撞上C車的阿伯,叫他付點責任
我看過太多車子太牽車倒退車
都不管後面有沒有車要過
就只會一直退一直退...
初判表就是大車錯,誰弱勢判誰贏. 做完鑑定大翻盤的多的是.

警察又沒看到事發經過

A說 B車有左切
B車說急煞而已
警察要怎麼寫?

附註寫得很清楚,這初判表本來還是要廢掉的。

不過我覺得C車應該是要有過失的,

汽車從路邊或是停車格出來都要注意後方來車
何以機車不用???
C才是侵犯別人路權的禍首!!
3-4年前 我也發生過騎機車追撞前方即將右轉全程緩慢行駛疑似講電話又緊急剎車之計程車
雙方上調解委員會 因為沒監視器沒證據之下 判我沒保持安全車距
須賠償計程車後保桿損壞之損失 雖然我摩托車損壞不大 撞上時 人沒摔倒也無大礙
但是就是覺得很幹 明明那輛計程車車速跟行徑就是很詭異 大老遠就看他打右轉燈
我車速也不快 約30-40 看他要右轉 想從他後面繞過 哪知這時他緊急剎車
就撞上他屁股 因車速不快加上後面載我90公斤的兒子 機車才能沒倒或雷殘
就是感覺很冤枉 很不甘心

我覺得對方要求筆錄是他的權利
並無不妥阿

請不要怪警察先生(我不是警察)

車禍鑑定是非常複雜的一環,必需由多方面專業互相鑑定討論

在國外
車禍鑑定必需付費

在台灣
沒有受過鑑定鑑定訓練的員警
被推上這個原本不該是他們責任的火坑
因為
車禍鑑定的費用,政府不想付,當事人也不想付
所以都丟給警察,反正他們也只能默默承受,反抗無效

要討回正義

行車紀錄器(能舉證的一方,才有機會勝訴,這是不變的道理)
自費鑑定
上法院排解(若初判表,鑑定報告都不利,只能靠舉證博取法官認同試試看)

就這麼簡單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是黑單位

曾經被車鑑會判100趴責任
檢察官開完第一次偵查庭
過幾週我收到不起訴書 0趴責任

台灣太多這種可以收買的委員會專門等著被收買...

stone790 wrote:
C車如我預料,他沒肇責,我B車居然判左轉向未注意他車輛??
我直行是要轉去哪? 他後面撞我我要怎麼注意??
後來我想到A有跟警察說我煞車後向左偏,可是問題是這車道也只有一條
我是煞車急停,也沒偏(沒記錄器佐證)...(恕刪)


當初筆錄沒有先看過嗎?

如果筆錄這樣記錄你還簽名, 那就.......
我曾經發生過,前方違規停車,為了閃他而自摔~

警察來也是很敷衍~說沒有撞到他~~他無責任

我跟警察反映有因過關係,警察說~那殺人的~~賣刀具的會有責任嗎?

我馬上回他~所以我要撞上去,對方有責任囉~這時警察覺得很無言

最後~~想說沒怎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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