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不會過基本上騎樓開單,就是要不要而已,停了10年還20年不代表就沒事。而且照片裡就只有你一台,更加沒爭議我朋友開機車行,也被鄰居偷拍停在騎樓的機車檢舉。哪間機車行不會停機車在店門口? 對吧。被檢舉後,現在他把所有機車都拔大牌,爽爽停。
違規行為不管是否行之有年,只要違規事實屬實,並不能做為合理違規吧?可以申訴,因為那也是您的權力,甚至你也可以提出員警瀆職(因為過去10年沒有好好執行公權力,讓您產生誤解)! 我想警方一定會加強巡邏那一帶,以免讓民眾誤解可以停那一帶的騎樓!
新北市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三、機器腳踏車(以下簡稱機車)之停放及停車位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一)機車停車位之設置,以劃設於路邊為原則,如因交通流量及安全等因素,得劃設於道路範圍內人行道;人行道寬度未達二點五公尺者,得停放於騎樓,並應保持人行順暢。(二)設有騎樓之路段,得於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並保持一點八公尺以上人行空間,後輪後緣應與建築線標齊。.....除非符合上述二個條件(人行道寬度未達二點五公尺,停車後騎樓保持一點八公尺以上人行空間) , 不然新北市的騎樓是不能停機車的.另外, 汐止區的下列路段實施機車退出騎樓:大同路2段200號(大同社區)中興路150巷12至20號漳樹一路141巷1至7號湖前街79號前大同路2段312巷7號大同路2段196號大同路1段217號樟樹一路202號~224號前康寧街251號前新台五路1段218號至228號湖前街(明峰街至康寧街)大同路2段240號至242號(世貿名人廣場大廈)忠孝東路(462巷至488號及475號至487號)仁愛路(福安街至新台五路橋下)忠孝東路341號至361號(私立慈惠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你店門前的騎樓只有停你這一台機車,要不是本來就禁停,就是你不讓別人也能停。至於你鄰居會去檢舉你的機車,糾紛的原因是什麼你不可能不知道。檢舉能成案你的申訴幾乎都不會過,不是停了幾十年都沒事就一定是沒有違規。
台灣歐巴馬 wrote:因跟鄰居有小糾紛因此鄰居拍了我的機車檢舉我再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因此被開紅單了但我機車是停再我家的店面前面騎樓且前方 方磚部份是人行道我並未停再人行道上 且 此處非紅黃線 也沒禁止停車告示牌請問各位大大 我該怎麼申訴呢? 省省心吧就去繳一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