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43 wrote:好奇怪啊!那兩台大重這樣超車沒事.四輪同樣方式超車被拿出來鞭?有沒有這麼針對性啊? 不意外阿 有些人就是這麼的針對性雙重標準雙重人格 眼紅就眼紅 還在那扯什麼四輪嘴臉 製造對立 可憐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故意的阿,現在開車看到前面有機車檔道就抓狂的人挺多的然後看到汽車還大車慢慢開都很心平氣和換車道超過去,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試試看,能不能成功得看受理員警的判斷.
看了原PO的其他影片真心覺得,你的騎車觀念尚待加強明明很多轉彎處,車子要右轉,你也要右轉過彎處幾乎沒有縫可以走了,妳還是要硬擠計程車要載客(雖然他搶客的手法很粗糙),已經打右方向燈了妳還是要往右邊的縫鑽? 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