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回文建議修法,有一些修正建議最低車速提高至80公里,如連開80公里以上都有問題那就不要上高速公路影響車流,最高速限最好一併提高120,儀表誤差寬限值下修+5公里就夠了(要求車廠誤差),加寬限值125與目前120(110+10)只差5公里;讓讓目前開車到120也不是在寬限灰色地帶,並提高超車道最高車速到120比較符合超車(快速)道定義...宣導車速分道,建議車速100以下開在外側,不要開在中線,中線是大型車超車道(建議100-110),很多人不知道在中線開太慢會影響大型車超車又不舒服(大車會跟在後面),內車道110以上.把超車道還給他單純功能,加了"可最高速行駛.不阻塞"讓用路人有模糊空間又各自認定,每個人認定的最高速限並不同有爭議,建議行駛超車道要快速及專心開車,與前車保持超過100公尺(2倍安全車距)就不合格,最算是在超車中也要快速通過不是用1.2公里速差超車,如果依照目前法規及回文得知目前過慢也不意外,長時間占用的心態就是廣告名詞 "除非給我紅單,否則一律免談"
雨稠愁 wrote:最高限速往上➕...(恕刪) 你想看更多失控撞牆壁的影片嗎?不要鬧了!國道1好不容易才從速限100上昇到110,再加上去,很多家庭要破碎了。龜車不要上國道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但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