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價賣喔 wrote:
可惜像你一樣的人不...(恕刪)
其實分享的目的,就是要大家一起來,才會有用。
交通亂象,大家都知道,大部分都是受害者,行車紀錄器變標配,簡直是離譜到極點!
但人是會學習,某些地區也慢慢改變,包含我每天經過的非標準型十字路口,早先也是搶快,搶左轉,不打燈等等,但有人帶頭的話,曼慢慢就改了,現在,在直線的路口,左轉車都會打燈且在中心線後等,直行車過完,才會轉(但有時還是會與直行機車搶),在非直線的對向車道,會車也會先打左、右轉,然後綠燈後,看看對方是左是綠,甚至讓對方先走(因雙向非完全直線,所以沒直行車的路權)。連公車都如此。
重點是,既然大部分都是受害者,甚至買行車紀錄器自保,檢舉很好,但是是消極做法。積極的就是,自己做示範,帶動其他駕駛,然後要教育警察。當然,分寸要抓好。
我範例中的為何會罵警察,是因為義交請他處理逆向,他沒動作卻讓逆向優先。這是特例,我平常不會用罵的。
簡單說,要大家由消極便積極,才能有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