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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被撞還被告傷害判賠機會大嗎??


這太狠了

e04gxu04 wrote:
叫他牙齒撿起來塗牛屎黏回去
追蹤......

社會什麼人都有, 希望樓主能持續更新
公車「起步」打方向燈 騎士超車遭追撞..司機無奈挨告
2017年01月5日 21:4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彭姓司機準備將公車開離站牌時,後方機車騎士為了閃避,向左一偏到內線車道,結果遭到另一台機車從後方追撞,造成3人受傷。當時司機還下車幫忙指揮交通,但是事後雙方騎士互告,連司機也被一狀告到法院,說他當時沒打方向燈,造成連環追撞。公車司機因為業務過失傷害被起訴,讓他滿肚子委屈。
畫面可見,公車緩緩起步準備離開站牌,一台藍色機車騎在左後方,疑似想要閃避往左偏了一下,沒想到卻遭後方機車追撞。藍色機車騎士滾落地,撞上公車前輪,另一輛雙載騎士更慘,狠狠撞到對向轎車,雙雙彈飛躺地。
事發在104年5月29日台中酒廠站牌的復興路上,至今已經超過1年半。交通分隊分隊長余元奎指出,「2部機車擦撞,再碰撞到我們公車,造成說2部機車一共有3位民眾骨折受傷。」
公車司機當時下車幫忙指揮交通,並上前詢問傷勢,結果事後雙方騎士互告,連他也被一狀告到法院。彭姓司機委屈地說,「機車正常就是會往右邊行駛,可是他們明顯就是超我的車,我不知道要禮讓左邊,還是禮讓右邊,那我很為難,真的,不知道怎麼開。」
交通裁決所認為,公車司機起步沒有禮讓直行車先行,導致藍色機車的遊姓騎士為了閃避偏移車道,而後方的陳姓女騎士違規騎在內線車道,閃避不及釀成事故,所以公車司機跟游姓騎士是車禍主因,陳姓女騎士則是次因。
檢察官依據裁決所判決,認為3人都有肇事責任,分別將3人起訴,只是公車司機屬於業務職責,罰責相對較重,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因為這起事件,讓彭姓司機倍感壓力,已經轉行當計程車司機,但這場行車糾紛到現在還未能順利落幕。



原文網址: 公車「起步」打方向燈 騎士超車遭追撞..司機無奈挨告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105/843452.htm#ixzz4UwvyVKku
看起來你朋友沒問題,因為不是為了閃前車臨時變換車道才被追撞的,是後面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或是恍神才撞上來,受傷就一定沒有錯?要堅持自己的立場

leeliao wrote:
小弟朋友上個月月底...(恕刪)


你朋友(汽車)肇事責任理論上是0% (後車)機車是100%

所以你朋友不用擔心唷~

建議和機車車主索賠修車費(後保險桿)
三十不知幾年前,跟同學騎車在板橋

前面車子可能有路況急煞,偶同學沒保持安全距離也急煞但沒碰撞,隨後偶同學還騎到前車旁去狠瞧駕駛一陣.....

這個應該告不成吧
反而可要他回復原狀,順便求償代步車費用
回復原狀就沒折舊問題
被告不代表你有罪,但是這是對方權利
依影片來看,建議你回他,"要告來告"

leeliao wrote:
汽車被撞還被告傷害判賠機會大嗎??...(恕刪)


是他要賠你鈑烤吧

見鬼了

市區道路保持距離規定是:可以"立即"煞停的距離

他有立即煞停嗎?明顯沒有!

是他要賠你還是你要賠他?





後車撞前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後車有責前車無罪,讓他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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